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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审议讨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8日21:5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代表委员审议讨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新华社记者

  8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审议和讨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时表示,修改选举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我国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历史性进步。

  “无论是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还是规范选举程序、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无论是确保基层代表数量、适当提高妇女代表比例,还是确保人口再少的民族的代表名额,草案内容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思齐说。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此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最受代表委员关注的内容。根据现行法律,我国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比1。草案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大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展云庭说,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民主意识明显增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适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说,我国选举制度走过了不断完善的过程,此次草案提出的平等原则,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精神,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容。修改选举法有利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动员各方面力量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推进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在人人平等原则基础上,此次修正案草案还体现了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这一内容同样为代表委员所关注。

  布依族全国人大代表黄榜泉说,草案提出确保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从制度上保证了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这是民族平等的例证,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重视。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丽新集团主席林建岳说,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明确针对目前地方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作出规定,这是一个巨大进步。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这可以加强选民与候选人之间的联系,体现代表对选民负责的精神,也可以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年吉说,草案对选举程序、监督、投票、秘密写票处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将更有效地保护选民自由表达自己的意志,更好地保证选举的公正性。(记者隋笑飞、王茜、李忠将、邹伟、金小茜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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