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郑赫南)“要想根治当前信访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还要‘依法治访’。”今天下午,在江西团小组会场,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魏旋君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她今年将连续第三年提出有关完善信访法律制度的建议。
魏旋君介绍,目前信访工作的依据主要是2005年国务院修订过的信访条例,“但是仅有条例,工作中还是遇到不少困难,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信访条例虽然明确列举了诸多‘不予受理’情形,但群众仍热衷于通过信访而不是通过复议、诉讼和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问题。”
魏旋君认为,首先应该完善的就是与解决纠纷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她建议修改和充实宪法的相关内容,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对群众依法维权作出更明确的规定;扩大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予以通盘考量,明确各自的受案范围,对信访处理决定的法律效力及是否可诉予以明确;降低复议、诉讼和仲裁等法定纠纷解决途径的门槛,减轻信访的压力。
“对司法机关已作裁决的,坚决予以支持,信访部门原则上应不受理、不干预、不提出整改要求。希望能借此改变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魏旋君建议,通过此做法提高司法权威。
“我国的信访问题十分复杂,要彻底解决信访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问题,仍有待适时出台信访法。”魏旋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