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沐辉) 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昨日发出通知,首批宝鸡等5市4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我省第一批试点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范围,目前已经宝鸡、榆林、咸阳、商洛、铜川等五市确认。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列入名单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各试点市要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管力度,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指导基层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附(见表):陕西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一批试点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单位名单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部分)
名词解释
零差率
常用药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药品采购价格销售给老百姓,配送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在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低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取消了15%的药品批零差价,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降低药品价格,也就是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这种做法叫做零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