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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三年停车费欠了五万四 无人取看车人可自行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04:59  东方今报

  □记者 王东霞 实习生 周欢欢/文首席记者 张晓冬 实习生 司新利/图

  今报郑州讯在郑州市新107国道边开修车铺的老冯,有一件烦心事,有辆水泥搅拌车停在门前3年了,一直没人来要,他说车主来过两次,但不愿意付每年18000元的看车费。

  【事件】一放3年,车没人要了?

  昨日16时,郑州市新107国道老冯修车铺门前,停着一辆车牌号为豫A40359的水泥搅拌车,后轮也被卸掉。“怕车被偷,就把轮给卸了。”修车铺老板老冯说,2007年夏天,一位名叫王力的司机开着水泥搅拌车过来,让他帮忙清罐,费用是6000元。“我和他还签有合同,超过一天给50元看车费。”老冯说,王力向他承诺三天内就来取车,超过一天就给50元看车费,结果王力一走就再也没回来。经过打听,老冯才得知,王力所在的公司已经倒闭,还欠他不少工资。

  就这样,水泥搅拌车就一直放在老冯店门口。“车主来过两次。”老冯说。

  这位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老冯都没有,“车主嫌看车费太贵,不愿意给钱,很久没来了”。

  【说法】没人来领,老冯可自行处理

  老冯扳着手指头说,一天看车费50元,一年就是18000元,三年就是54000元。

  如果还没人来要车,他干脆刊登个声明,然后把车给卖了,他还请人估价,这辆水泥搅拌车能卖七八万元。

  一天50元看车费,是不是太贵了?市民李先生说,怪不得车主不愿意给。

  那么老冯和王力所签合同是否有效?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魏广秧律师认为,合同有效,这是一个代理行为。虽然没有明确的或书面的车主授权,但可以视为表见代理。同时,在这里,司机履行的是职务行为,行为的后果,同样由被代理人也就是车主承担。

  老冯可以告知车主,或者刊登声明,如果车主超过期限不来领车,他就可以把车处理。

  车主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看是否能将看车费适当调整,将车要回。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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