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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强的“大内总管”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05:13  今日早报

  蔡志强的“大内总管”昨受审

  36年党龄的正处级干部为上司受贿“拉皮条”

  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因受贿案发后,其“大内总管”、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殷坤能也随即被调查。经查,殷坤能不仅自己受贿,还在多种场合为“顶头上司”、区长蔡志强受贿“拉皮条”,成了商人向该区政府索要利益的“中间介绍人”。昨天,殷坤能在上海市二中院接受审判,对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

  买房收受“补助款”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9年间,殷坤能利用担任普陀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商业活动中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70万元、美元3000元,折合人民币共计72万余元,用于个人购房消费等。

  殷坤能收受过4家企业的贿赂,而其中的3家企业也曾向蔡志强行贿过。

  据殷坤能在法庭上交代,他帮宏泉集团办成事后,就以妻女的名义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梅川路1333号的“祥和名邸”住宅一套,宏泉公司老总王岳祥贿赂的50万元就是分别以房屋装修补助款和家具购买补助款的名义赠送给他的,这成为他金额最大的一笔受贿。

  蔡志强当年也曾向宏泉公司购买过该小区的住宅,并从中收受了100万元的“购房优惠款”,这同样是蔡受贿中金额最大的一笔。

  凡事需经“大内总管” 一关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0月至11月间,因殷坤能的“顶头上司”蔡志强涉嫌受贿被纪委调查,殷唯恐自己的罪行牵连败露,遂先后与王岳祥等人商量对策,并另行筹借现金50万元退给宏泉集团以掩饰受贿事实。

  作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殷坤能自称是“蔡志强身边的干部”,任何要呈送给区长蔡志强的公文,都必须先经过他“大内总管”这一关,大凡商人要在区政府项目中谋求利益的,基本上都得通过他来“穿针引线”。

  贪念缘自“心理不平衡”

  殷坤能是有着36年党龄、28年军人生涯的正处级干部,为什么为区长当起“皮条客”?

  庭审结束前,殷坤能一番现场忏悔揭示其心理变化的过程。他曾长期在新疆服役,当地条件相当艰苦。2001年转业到地方后,条件和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看到周围人生活得都很滋润,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半辈子,却还比不上小年轻。”心理上有点失衡的殷坤能开始买股票、买基金、投资房产,“当别人无偿赠予大额钱款时,我丝毫未加考虑就收下了,还当作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做出判决。

  据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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