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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翻建,77岁张阿姨何去何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05:38  钱江晚报

  本报记者 孙连兴 本报通讯员 颜石斌 黄玉珍

  拆掉到处漏雨的危房,住上政府投资改造的新房子,对大多数居民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可这几天,对家住杭州严官巷77岁的独居老人张阿姨来说,真是焦急万分:住了25年的老屋拆了,她将无房可住。

  七旬老太住的房子

  被前夫侄女继承

  门歪了,墙斜了,屋顶漏雨了,电线老化了……这是幢有近百年历史的老房子。1998年,有关部门就将它列入危旧房改造对象,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改造完毕。张阿姨告诉记者,她是一名上海下到宁波北仑农村的知青。作为一位民间艺人,1984年春天,她从宁波到杭州说书时,遇到了小她2岁的前夫戚某。当时,前夫患有严重的肺气肿,整天因疾病情绪低落。听了张阿姨的说书后,精神状况有了好转,于是,两人谈起了恋爱。

  1985年,张阿姨从宁波来到杭州,与重病的戚某结婚,过上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张阿姨说,结婚22年,夫妻之间虽然也有吵闹,但她还是看在夫妻的情份上,长年照顾有病的丈夫。

  想不到,2005年,戚某突然提出了离婚,并通过法院,将他家祖传下来的老屋,判到了自己名下,但判决书上写着:张阿姨有居住权,如遇房屋拆迁,她前夫从拆迁月开始,每月补偿500元。第二条是一次性补偿她2.5万元。

  2006年,戚某因病去世后,张阿姨住的房子,被戚某的3个侄女继承,她成了住在他人屋檐下的孤老。去年开始,这幢房子列入改造计划,其他的邻居兴高采烈地搬出,张阿姨发愁了,她不能搬出去,因为屋主人说了,改造后的房子不让她再住了。一旦房子被拆,将无房可住。

  房子借给她住

  是人道主义

  昨天,戚某的侄女戚女士告诉记者,小叔叔过世后,她们继承了房子,房产证也是她们的名字了。

  戚女士说,“叔叔过世了,房产证也是我们的了,我们与她(张阿姨)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从2006年开始,给她住了3年多,也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但如果新房造好后,我们就不会再给张阿姨住进去了。”

  可张阿姨因在离婚时,前夫支付了2.5万元生活费。所以,前几年,她还不够月收入低于320元的低保标准,只能享受每年的困难家庭补助。

  去年,社区帮助她办理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她每月有了400元的生活费,但如果房屋拆迁,张阿姨每月要自己付房租,老人的生活就成问题了。

  老人不搬

  影响15户邻居改造

  因为张阿姨不肯搬出危旧房,使连在一起的其他15户邻居,危旧房子也无法建造。这两天,杭城连续下雨,同住在严官巷35号的朱秋敏和丁大姐急坏了,房子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

  据太庙社区党委书记刘文美介绍,这些天,他们几乎天天在找房管、张阿姨和戚女士等人协商,尽量早点促成此事。

  刘书记说,“社区为张阿姨联系了敬老院和廉租房,可老人收入来源仅靠每月400元的生活费,怕要付房租而不肯搬。居民住在危房里,每当下雨天,我们就会心慌慌,怕老房子倒塌影响居民的生命。于是,社区每天都要派人到严官巷看看房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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