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贾国成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6日,泰安市交警支队岱岳区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辆超载、超宽行驶的货车,民警进一步对该车司机调查时发现,司机驾驶的车辆与驾驶证规定的车型不符,而且驾驶证记分已经达到了41分。
6日,泰安市交警支队岱岳区大队在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时,在104国道满庄路段查获一辆超载、超宽挂有外地牌照的货车。经进一步对车辆称重检查,民警发现满车的货物竟然超载143.67%,属于严重超载。随后检查司机驾驶证发现,司机赵某的证件属于中型普通货车驾驶证,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带到大队进行处理。民警将司机赵某的个人信息输入系统后,系统显示赵某的驾驶证已经记了41分,再加上这次的严重违法行为,赵某的驾驶证记分将达到51分。
民警随即依法将赵某的驾驶证暂扣,让赵某重新学习驾驶知识,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并处227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