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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附近搅拌混凝土家里一层灰 树叶一片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07:29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王尊)市政府早有规定,用量500立方米以上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巴南区朱先生昨日向本报反映,去年开工的巴滨路二期工程,现场设置两座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污染严重,附近居民半年不敢开窗。市市政直属支队查处后表示,区政府相关部门涉嫌带头违规,已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给予停工整顿处理。

  居民:粉尘大 半年不敢开窗

  “搅拌站开用半年多了,最近灰尘越来越大。”巴滨路二期工程位于鱼洞至李家沱江边,朱先生就住在距离工地三百米远的小区内。他说,滨江路二期工程去年4月动工,几个月后,工地常在夜里传出机械声,吵得他和老伴睡不着。更为严重的是,机器运转使灰尘散落空中,“树叶上都是白灰。”朱先生说,他家阳台、窗台上每天都能积起一层白灰。“半年来我们都不敢开窗。”去年底,周围居民曾找到施工方,试图让搅拌机搬走,然而至今未果。

  3月5日,市市政直属支队再次赶到工地,发现工程二标段同样违规设有搅拌站。

  施工方:现场搅拌获得许可

  “两搅拌站涉嫌违规设置。”昨日,市市政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26日,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巴南滨江路二期工程一标段,在工地设有混凝土搅拌站。而巴南滨江路二期工程共分两个标段,乙方为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和中国华水水电开发公司,甲方为巴南区水利局。3月5日,市市政直属支队再次赶到工地,发现工程二标段同样违规设有搅拌站。据施工单位介绍,该工程在2009年3月中标,合同规定建设企业除桥梁建设使用预拌混凝土外,其余工程所需混凝土均现场搅拌。也就是说,现场设置搅拌站,得到了巴南区水利局许可。

  然而,根据2005年实施的《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第六项规定,用量500立方米以上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该工程混凝土已超过1000立方米。”市市政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认为,巴南区水利局涉嫌带头违规。

  市市政:目前搅拌站已暂停

  市市政直属支队当即要求搅拌站停工,并发出整改通知书。一个多月过去,该工程各责任方仍未整改。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二标段工程负责人魏经理。魏告诉记者,修建巴滨路,由区水利局负责。去年签订施工合同时,合同明文要求除桥梁建设外,其余工程所需混凝土均现场搅拌。魏当即提出异议,认为此规定与《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背道而驰,然而最后的答复仍是现场搅拌。

  目前搅拌站已经暂停,等待区水利局处理意见。魏经理说,一旦搅拌站关闭,购买商品混凝土多出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如继续现场搅拌,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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