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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缺陷商品”最高奖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09:12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广州3月9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李明 通讯员 胡燕妮)“消费与服务”是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今天,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3月11日正式启动的“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中,广东推出新举措保障消费者权益,将发动广大消费者“寻找缺陷商品”——预包装食品、通讯器材、装修材料、汽车、摩托车配件、电器、日用品、成品油、农资、黄金饰品等30类商品中存在质量不过关、违法等问题的产品。向执法部门成功提供商品质量缺陷线索和侵权案例的消费者,还将获得相应奖金和奖品,最高奖金可达30万元。

  据广东省工商局负责人介绍,“寻找缺陷商品,保障消费权益”专项活动是今年“3·15”消费维权活动的重头戏,也是全省工商部门今年消费维权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一项新举措。该项活动自3月11日正式启动,将一直延续到明年的2月底,历时将近一年,主要依托全省12315申诉举报热线和相关媒体,发动全省消费者和各界人士广泛参与质量维权行动,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等渠道,向工商部门提供与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30类商品存在的质量缺陷线索,“我们将每季度公布一次举报线索征集情况及部分典型案例的处理情况。2011年3月15日公布活动整体情况、典型案例,评选10类热点缺陷商品,奖励有关举报人员。”

  根据要求,消费者提供的商品缺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商品的包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假冒他人厂名厂址;3.商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商品标称或者产品标准规定的质量水平;4.商品添加了某些有害物质。

  提供线索方式和流程主要为:在广东省任何地区直接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接线员提供缺陷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确切了解的商品缺陷情况,经销该商品的单位名称及地址。工商部门依据线索直接查办案件成功的,由办案机构统一按照依据线索办理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具体数额金额如与相关规定不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线索提供人予以奖励。

  鲜奶、乳粉、乳制品

  饮料

  蜜饯、肉制品、干制水产品

  糖果

  米面制品

  桶装饮用水

  调味品

  食用油

  茶叶

  月饼

  手机充电器

  手机电池

  水泥

  PVC管

  人造板

  电线电缆

  开关、插座

  汽车配件

  摩托车配件

  电动自行车

  液晶电视机

  节能灯

  家具

  日用瓷、仿瓷餐具

  服装

  鞋类

  成品油(汽油、柴油)

  化肥

  农药

  黄金饰品

  征集缺陷商品类别(3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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