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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开展十项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廉政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10:36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明)3月初以来,中共郧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桂林在郧县电视台“郧阳新闻”节目中发表电视讲话,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了解读和贯彻落实动员部署。他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做带头贯彻作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同时,郧县县委和县纪委对照《廉政准则》的“8大禁止、52个不准”要求,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十项活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利用县委党校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等,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一次集中理论培训,让《廉政准则》人人知晓,融会贯通。

  将《廉政准则》印发到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人手一份,让每一位领导干部随时随地都能及时学习。

  对照《准则》每人撰写一份学习心得体会,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干部对照《准则》,认真摆查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全面开展“8禁止、52不准”廉政承诺活动,重要部门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公开进行廉政承诺,其他领导成员在职工干部大会上举行廉政承诺,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准则》考试,考试成绩全县通报,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活动,参赛选手层层选拔,竞赛活动在县电视台现场直播。

  县委出台《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办法》,将《廉政准则》作为重要内容,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任前廉政考试、廉政承诺、廉政申报、廉政谈话制度,把好廉洁自律关口。

  全县组织8个工作专班,加强对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

  对照《廉政准则》,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突出问题,狠刹各种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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