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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内水流成河租户“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13:48  法制晚报

  别墅内水流成河租户“蒸发”

  房东起诉要求对方腾房 并索要赔偿

  本报讯(通讯员曾竞记者白筱芃)徐女士将一套300平方米的别墅出租,未料承租人杨女士承租后不仅没有善意居住,且未关窗就再也不知去向,最后水管被冻裂,水流成河。

  徐女士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徐女士诉称,2009年4月,她将自己的精装修并且配齐全部家电的别墅出租给了杨女士。

  签订合同时,杨女士言谈举止非常得体,表明自己与父母、子女共同居住,并且会善待这套房屋。徐女士放心地签订了为期1年的合同,之后便离京工作。

  2010年1月的一天,徐女士突然接到了物业的电话,告知例行巡视时发现其别墅内有流水声音,敲门多次无人应答。

  徐女士立即赶往现场,在警察的监督下开门检查,发现因多扇窗户未关,导致卫生间和厨房水管被冻裂,水流导致一层、二层、地下室的地板、中央空调、家具、工艺品均毁坏严重。之后,徐女士多次联系杨女士未果。

  徐女士担心损失进一步扩大,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杨女士腾房及赔偿修缮毁坏装修10万元,赔偿毁坏的家具、家用电器、工艺品共计1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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