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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烟价值超400万商贩获刑9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13:49  法制晚报

  假烟价值超400万商贩获刑9年

  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宣判后表示不上诉

  本报讯(记者洪雪)“我听人说卖假烟来钱快,我错了。”今天上午,35岁的赵某在丰台法院受审时称。

  因贩卖价值400多万元的假烟,公诉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赵某提起公诉。丰台区50名卷烟零售户在法庭上听审。

  上午10点,当赵某被押进法庭时,坐在旁听席上的赵某的家人捂着嘴哭了起来,赵某的眼圈也微微发红。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初至2009年10月间,赵某通过他人从非法渠道购进卷烟,并将购进的卷烟分别存储于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连山岗村和门头沟区永定镇艾洼南街的出租房内。

  执法人员当场从上述两地起获卷烟共计9986条。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价值422万余元。在此期间,被告人赵某曾经向徐某(另案处理)出售过假冒卷烟,从徐某处查缴假冒卷烟共计价值18万余元。“我认罪。”对于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指控,赵某表示认罪。

  赵某说自己去年初来北京想做生意,朋友介绍说做假烟生意来钱快,因此在朋友的怂恿和帮助下,赵某倒腾起了假烟。“但是我的运气不好,刚做就被抓获了。”赵某说不仅烟被没收,连运输烟用的汽车也被扣了。

  法官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你上诉吗?”听完宣判,法官问。想了一会儿,赵某说:“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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