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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5个市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 药价降幅近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18: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3月10日消息(记者王朝宇)陕西省宝鸡、榆林、咸阳、铜川、商洛五个市率先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五个市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药价降幅近一半。

  在药品统一采购中标的1034个品规中,竞价品规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降幅为59.03%,议价品规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降幅为31.89%,平均降幅达到48.70%,基层医疗机构零售价(即配送价)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比较,平均降幅达到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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