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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试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促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18: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3月10日消息 (记者陈定川)记者从福建省安监局了解到,福建省企业必须全员实名制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本单位的从业人员死亡或伤残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这意味着福建省促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取得实质性突破。

  据了解,福建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福建保监局日前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执行和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试行时间从2010年2月开始,为期两年。这次试行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对象包括全省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企业。

  根据方案,试点对象企业应按照每人不低于福建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金额投保。应急救援费用责任按照每人定额不低于一万元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实行全员实名参保,未全员参保的视为未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可从提取的安全费用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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