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天津3月12日消息(记者张梦薇 翟媛)日前记者获悉,天津市去年着力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严格处理了104家问题企业。今年天津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政策措施为重点,通过五大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去年,天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38家存在质量、投诉、违规入住等问题的开发企业做出暂缓资质证发放处理,对29家没有开发项目、不再具备开发能力的企业办理了资质注销手续,对37家有严重违规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予以撤销开发资质处理,净化了开发市场秩序。而天津市日益规范的房地产开发秩序和不断优化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吸引了一批外埠资金来天津投资开发房地产。2009年外埠投资企业在天津累计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301亿元,占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41%,比2008年提高2个百分点。
今年天津市将做好房地产市场五方面调控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将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二是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三是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控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四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要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五是加强房地产开发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