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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受理乙肝歧视的案件还不是很多,可能大家维权的意识还不够。”广州市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一元表示,之前便有不少规定适合市民进行维权,像《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就提到,在国家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同时表示,此次取消检查可以说是一个进步,但目前仅是一个行政规定,将来还有必要提升到法律规定的高度。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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