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隋文)弟弟在云南收买婴儿,姐姐负责在灵寿转卖,短短半年时间就贩卖婴儿5起。昨天上午,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敏、杨龙等4人拐卖儿童案。本案将择日宣判。
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材料,杨龙是云南省广南县人,姐姐杨敏住在石家庄灵寿县。吴力、程明均为灵寿县人。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间,杨龙先后多次用杨敏或吴力事前所汇钱款,从云南省购买女婴,尔后伙同他人将女婴通过火车带往石家庄,再由杨敏和吴力乘出租车接送到灵寿县城,通过程明联系买主,将女婴卖掉。
2008年11月中旬至2009年2月28日,他们先后4次收买贩卖4名女婴。2009年5月29日,当杨龙再一次带着女婴在南宁准备乘火车来石家庄时,被公安人员抓获。之后吴力、杨敏、程明相继落网。
法庭上,杨敏供述说知道云南当地重男轻女非常严重,本着“救女婴”的想法,做起了买卖孩子的生意。庭审中,姐弟俩都表示不知道这种买卖就是犯罪。
庭审中,被告人吴力对自己接送拐卖婴儿、给杨龙汇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