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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向山西省卫生厅申请信息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1日06:17  今日早报

  ■山西疫苗事件追踪

  家长到卫生厅讨说法无人理会

  律师向山西省卫生厅申请信息公开

  昨日下午,数位来自山西各地的家长来到山西省卫生厅,希望能为他们孩子死亡或病残的原因讨要一个解释。不过,在卫生厅会议室等待了一个半小时,卫生厅的相关领导也没有和他们见面。

  昨日下午,山西省卫生厅门前挤满了来自山西柳林、交口、高平等地的家长,他们希望能和卫生厅相关领导见面,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还希望进入卫生厅大院,但遭到拒绝,有工作人员让他们“走程序”。混乱中,有家长还被一位工作人员当众推倒在地。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一位自称山西省卫生厅应急办的工作人员将他们带进办公大楼,到会议室等待卫生厅相关领导。不过,这些家长在等待了一个半小时后,卫生厅相关领导都没有露面。

  山西疫苗事件近日备受关注。昨天,部分家长和北京律师李方平对该事件提出了三大疑点。李方平向山西省卫生厅特快专递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分为四大类14项,包括事件调查组的成员构成、调查方法,疫苗经营者的资质、是否曾接到关于问题疫苗的举报等等。

  疑点一:鉴定专家为何来自山西省疾控中心?

  昨天,一些家长对卫生厅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了质疑。来自山西柳林县的家长王明亮认为,山西省内的专家应该回避。

  2008年8月,到太原、北京多家医院治疗无效后,王明亮的儿子王鹏程在北京夭折。他认为,儿子的死与接种了乙肝疫苗有直接关系,并多次申诉。2008年11月,山西省卫生厅给王明亮的回函称,王明亮的儿子王鹏程“病亡与接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温曝光变质乙肝疫苗有关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王鹏程接种的乙肝疫苗储存、运输全程冷链运转,不存在‘疫苗高温曝光、变质’的情况,且医院诊断疾病与接种乙肝疫苗无因果关系”。回函还附上了专家讨论意见。

  王明亮对这份专家讨论意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提出了质疑。“7位签名的专家中,有3位专家就来自山西省疾控中心,另外4位专家也都是山西省内的。排在第一位的专家也是来自山西省疾控中心。”王明亮说。

  在这份专家意见上,签名的山西省疾控中心专家有关联欣、翟如方、常少英。记者查询发现,关联欣如今担任山西省疾控中心副主任,翟如方担任山西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常少英担任山西省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副科长。

  多位家长认为,做鉴定报告时,山西省内的医学专家尤其是山西省疾控中心的专家应该回避,应该请外地的专家进行鉴定。

  疑点二:当地法院为何既不受理也不驳回?

  王明亮、易文龙、李常勤等家长曾经向当地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但一年多过去了,法院既没有受理,也没有驳回。王明亮介绍说,尽管家境窘迫,但他还是花1万元在当地聘请了律师。“我给律师的费用已经付了5000元,另外5000元还没有支付,因为当初和律师约定,立案后再给他这5000元。”王明亮说。

  昨日,北京律师李方平告诉记者,“法院的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如果裁定不予受理,应该给予书面的回复。”李方平认为,如果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不受理也不驳回,家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人大等机构投诉。

  19日下午,李方平向山西省卫生厅特快专递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分为四大类14项申请。他说,特快专递下周一(22日)应该能到达山西省卫生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被申请行政机关应该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答复。

  李方平称,在3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作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报道后,山西省卫生厅表示“对有关报道中提到的15名致伤致残儿童,山西省卫生厅已根据线索,紧急安排人员赴基层逐一作调查核实”。李方平申请公开:1、本次调查是否设立了专门的调查组织;2、若有,该组织的人员构成情况即负责人;3、该调查采用的调查方法、调查程序;4、该调查的调查内容。

  疑点三:华卫公司有无疫苗经营资格?

  在山西“疫苗门”事件中,一家名叫“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司经常被提及。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负责防病信息的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称,2006年1月1日起,华卫公司正式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华卫公司董事长田建国出任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直到2007年10月15日,这家公司一直经营管理山西全省的疫苗。

  陈涛安认为,田建国控制的私营股份制企业华卫公司冒充“卫生部企业”,垄断了山西省疫苗。根据媒体调查,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曾经公开表示,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卫生部的大公司”,但事实上,这家公司并没有疫苗经营资格。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的调查,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只有50万元,而且这50万元还是垫资注册的。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曾对该公司抽走所有注册资金作出处罚,罚金是5万元。

  而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生物制品、仪器仪表、咨询、投资咨询、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等”。这家经营山西全省疫苗配送达1年9个月的公司,经营范围中竟然没有“疫苗”。

  2007年9月6日华卫公司召开了该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议(有会议文件),会议的主体内容是变更股东,增加经营范围“疫苗”。而早在2006年1月1日,该公司就已接掌山西省的疫苗管理配送权。

  不过,“疫苗门”事件发展至今,山西省卫生厅还没有就此事公开表态。

  为此,李方平律师还向山西省卫生厅申请公开以下信息:1、是否收到关于山西省疾控中心疫苗遭受高温暴露的举报;2、是否就陈涛安的举报进行单独或联合调查;3、是否调查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有无疫苗经营资格;4、如进行调查是否做出书面结论;5、如果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李方平还提出,规定全省要统一使用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CDC专用”字样的疫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哪些生产厂家的疫苗获得了标有“山西CDC专用”的资格?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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