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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央视新址失火主因系防火材料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5日03:04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可) 央视大火案经过调查、质证程序后,昨天下午已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法庭上唇枪舌剑到21时30分。据了解,第一被告人、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提出,央视大火案应从内外因分析,外因是徐威违规决定燃放烟火,而案件的关键在于内因,即大楼防火材料不合格和消防措施不到位。

  徐威不是大火的决定因素

  对于最为关键的人物,徐威的辩护意见牵动着整个案件的走势。据旁听人士介绍,徐威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一上来就提出,央视大火案应从内外因两个方面分析,外因是徐威违规决定燃放烟火,大楼防火材料不合格和消防措施不到位才是引发大火的决定内因。

  高子程分析,从质证环节所提供的证据来看,央视大火的直接原因是礼花弹的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而引起。所以,大楼使用的不合格防火材料是大火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同时,由于消防措施的不到位,使得楼顶火情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进而引发了最终的大火。而徐威决定燃放烟火只是外部因素,如果防火材料合格,消防措施到位,不会酿成如此大的惨剧。

  至于为何燃放烟火,律师认为徐威只是拍板决定人,至于燃放何种烟火都是“下面人的事情”,徐威并不知情,因而不应全部归罪于徐威。

  据透露,昨天已经有十几位律师为各自的被代理人发表了辩护意见,大部分律师都是进行轻罪辩护。法庭目前主要还是围绕大火的起因、烟花的燃放等问题进行辩论。法庭辩论今日上午将继续进行。

  3名被告人对指控提出异议

  在昨天结束的法庭调查阶段,有18名被告人对起诉书的内容明确表示认可,只有3名被告人表示异议。

  这三名被告人分别是,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世荣,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李小华和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宏。

  其中,王世荣称事发时自己只是“阴差阳错”地点燃了导火索。据报道,2009年2月9日20时,腿脚不便的徐威在王世荣的陪同下来到点火地点。原本的点火方式是由徐威做做样子,燃放师电控打火,后改为火炬点燃快引线。徐威当场拧着了火炬,却把火炬交到了王世荣面前,说:“请王主任来点火吧。”这让一旁的王世荣颇感意外,他接过火炬,点燃了导火索。因此,王世荣认为,他是“代人受过”,不应当承担责任。

  李小华和高宏也都认为他们只是听从“领导指示”,不应当承担责任。

  大火照片、视频摆上法庭

  昨天进行的法庭质证非常顺利,中午休庭前就已经进入辩论阶段。“公诉机关在法庭拿出了起火的照片、视频资料以及大火后的现场照片。这些都早就曝光过了,大家都心中有数,所以没有太多的异议。”一律师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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