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合肥3月25日消息(记者张秋实)《安徽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起执行,办法规定安徽同一景点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即3年才准涨一次,并在调价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
同时,新规对于门票一次提价幅度也有明确,以旺季票价为准,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35%;50元(含50元)至100元(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30%;100元(含100元)至200元(不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15%。
规定要求,今后游客游览参观点(景区)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景点内的普通门票和特殊旅游资源门票或相邻的游览景点门票可合并成联票,联票价格应低于各种门票价格相加总和,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行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