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云南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探路“网络执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6日11:47  《决策》杂志

  伍皓探路“网络执政”

  ■本刊记者  吴明华

  《南方周末》“年度人物候选”、《南风窗》“年度人物”、《决策》“2009年十大地方决策新锐人物”……2010年新年刚到来的时候,曾经在云南刮起阵阵新闻改革旋风的伍皓,似乎是“名利双收”:不仅再度成为舆论焦点人物,而且“转正”成为最年轻的宣传部副部长。

  在过去的一年里,新官上任、仍处在“试用期”的伍皓,面对网络舆论事件,采取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应对手法。从“躲猫猫”事件中组织网民第三方调查,“小学女生卖淫案”亲自披挂上阵参与网上讨论,到创新网络发言人制度等。使云南这个边陲地区,一跃成为舆论关注度最高和舆论监督最活跃的地方之一。

  个头不高、性格率直泼辣的伍皓,此前做过16年的记者,对于“网络执政”他有自己独特的“揭盖子”理论:“一壶已经烧开的水,如果还使劲捂着盖子,结果只能是连壶底都被烧穿;而盖子一揭,尽管有可能会烫着自己的手,但沸腾的民意也就会变为蒸汽慢慢消散。”

  然而,伍皓“网络执政”的一次次尝试,在传统思维浓厚的官场,引起了新旧思维的激烈碰撞,受到巨大的压力和指责;而在网络上,伍皓也同样面临网民们强烈的争议和质疑。

  宣传部来了个年轻人

  “很多政治经验丰富的老领导一再劝诫我,不要在意网络上的东西,根本不必去理会,它伤不到你一根毫毛。他闹腾他的,你不理他,闹腾一会儿也就没劲儿了;你越想着要尊重他、回应他,越把他当回事,他越会疯狂地奔过来咬你。这就是网络,这就是网民。”

  2008年底,年仅39岁的伍皓突然接到一纸调令,从新华社云南分社常务副总编调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这个宣传部新来的年轻人不但没有听从“劝诫”,反而接二连三做出出人意料的举动。

  2009年2月12日,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非正常死亡,当地公安局把原因归结为“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发生意外。这一解释很快在网上引发一片质疑声,“躲猫猫”也迅速成为“第一网络热词”。

  “前几天因为开会一直没有时间上网,18号晚上会议结束后,打开电脑一看铺天盖地都是‘躲猫猫’。”多年形成的新闻职业习惯让伍皓生出了强烈的好奇心,“第一反映就是宣传部门的职责是不能让真相‘躲猫猫’,我们要让真相‘亮堂堂’。”

  “互联网上形成的公众舆论,必须借助符合互联网传播规律的手段来化解。”伍皓突然产生组织网民实地调查的想法。当他把这个想法在QQ群里提出来后,得到了网友的一致拥护。

  伍皓做事雷厉风行。第二天一早,他就召集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代表开了个协调会。一开始,他的建议遭到各部门的反对,警方代表担心这样做会把事情闹大不好收场,也有部门代表提议按照过去的老办法处理。

  “现在官方调查很难取得网民的信任,大家都会怀疑是你们自己掩盖真相,网络的事情还是用网络的办法来解决。”伍皓最终说服了相关部门代表。

  当天下午,伍皓就在网上邀请网民参加“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网民的积极性超乎了他的预料,一下午就有1000多网民报名。当晚,宣传部就从中选出了调查团名单,由4名政法界人士、3名媒体记者和8名网友组成。第二天早上,调查组即赴晋宁县调查。

  在伍皓的协调下,民间调查团顺利进入晋宁县看守所,也得到了警方“适度配合”,但检察机关以法律禁止为由,拒绝让他们看相关录像和案卷。调查团只能简单问了几个问题后,草草收兵。随后提交的“流水账式”调查报告模棱两可,没有明确的结论,连伍皓也觉得不满意。

  民间调查的举动,给高涨的舆情又注入了一股兴奋剂。而此时网络舆论却急转直下,矛头转向了伍皓。网民质疑伍皓此举是官方的作秀工具,警方又指责其为干扰司法,认为他是越权、越位。两头不讨好的伍皓,一时间遭受了巨大的压力。

  事后伍皓自己反思认为,第一次组织第三方调查没有经验,而且“当时确实想得也比较简单,我觉得让网民进入到案发现场,就能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能够给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虽然没有达到最初的目的,但在伍皓看来,“通过这次活动,至少我们对司法部门的监督产生了效果。”

  陷身“网络江湖”

  “躲猫猫”事件在真相大白后,网络舆论才逐渐平息下来。由于云南省委主要领导在公开场合的力挺,对伍皓一边倒的压力也慢慢缓解,伍皓得以“全身而退”。

  “如果碰到像‘躲猫猫’这样的热点事件,宣传部只求自己没有风险,明哲保身,能躲就躲,不去疏导公众情绪,我倒觉得是最大的失职。这样的‘太平官’我做不来,让我去当‘缩头乌龟’,我觉得实在有愧宣传部副部长的职责。”话音刚落,随后的“昆明少女被指卖淫案”,让伍皓再次卷入网络舆论的风暴中心。

  2009年3月16日,昆明两名小学女生因为父母故意“调包”,导致被警方以涉嫌“卖淫”错抓。之后,媒体又因为看到作假的“处女检验报告”而刊登了错误报道。此事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受“蒙骗”的网民愤怒地指责昆明警方,从而迅速形成一场公共舆论事件。

  与组织第三方调查不同,这一次伍皓选择亲自上阵和网民“肉搏”。7月初,正当网络舆论达到高潮时,伍皓公开在网上发帖,先是点名批评记者的失实报道,接着又公布此案中警方的9大过错。

  “沸沸扬扬的‘小学生被指卖淫’事件,就像一壶已经烧开的水,揭开盖子是我的职责所在,我应该把我所知道、所掌握的情况,尽可能地告诉公众。”伍皓希望以平等的身份和网民进行交流。

  在短短3天的网络互动里,伍皓一共发表了6个帖子,结果不但没有起到沟通的效果,却引来了网民成千上万的口水。有人觉得他是在“搅浑水”,也有人说他是“骑墙行为”、“官方行为”,甚至谩骂、侮辱的声音也不绝于耳。

  相关部门对伍皓的做法更是不满。有人认为,正是伍皓挑起了民意的沸腾,“不讲政治”和“政治上不成熟”的批评随之而来。事后,云南省纪委、监察厅联合调查组不仅对相关媒体给出了严厉的处罚建议,还批评伍皓“在把握宣传方向、舆论导向方面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谈话提醒”。

  在各方压力之下,伍皓无奈以沉默退场。“沉默是金,是千百年来官场总结出来的不二法宝,但我曾天真地放言,面对网络时代,沉默是‘祸根’。现在看来,官民沟通的新路还是很艰难。”

  “或许,还是选择沉默最稳妥。”意识到“此路不通”的伍皓,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选择“暂时沉默”,并且在随后的一系列事件中保持了与新闻的距离。

  2009年11月,伍皓发现了另一网络舆论平台,即刚刚流行起来的微博(http://t.sina.com.cn)。他希望用这个快捷的渠道来第一时间公布信息。但没想到马上引来了网民们的非议,认为他是在作秀。最后,伍皓甚至和网民爆粗口对骂。

  在网民的“穷追猛打”下,一个多月后,伍皓无奈宣布“自愿自动自杀式”关闭微博。虽然最终没有关闭,但还是改了名,而且越来越多地记录家庭生活、人生感悟,不谈国是。

  几次网络互动试验的受挫,让伍皓感受到“网络江湖”的复杂,“也许,还是有路可走的,只是我暂时还不知道哪条路能够走得通。我也不是一个害怕失败的人,我会继续试验、探索。”

  “推窗效应”

  尽管屡屡去“揭盖子”,但每次都被“烫手”。伍皓 “揭盖子”的举动给云南官场带来强烈的冲击,官场对他的压力也开始反弹。

  云南有高层官员指责伍皓,“工作观念过于超前,会把云南引入舆论灾难”。因为对伍皓有“尖锐的意见”,有些领导对于是否让伍皓通过试用期也持争议态度,云南官场一度有传言他会被摘掉官帽。

  在巨大的压力面前,伍皓手下的新闻处长曾经几夜都睡不着,经常是很困惑,发短信问伍皓说我们是不是真的错了。而伍皓自己也不免担惊受怕,甚至还有点心惊肉跳,但他还是比较笃定,“我宁愿被烫手,绝不愿意被烧穿。”

  “在行政系统,新任命的官员一般都会选择四平八稳地度过第一年试用期,但伍皓在每一次突发事件中都会置身于舆论漩涡的中心,因此饱受争议和批评。”在宣传部的官员看来,与传统的官员相比,伍皓显然是个另类。

  虽然有争议,但伍皓最终还是通过了组织部的考核。2009年底,伍皓不仅成功迈过一年的试用期,还被委以重任,在原来分管新闻宣传之外,又加上了外宣和网络。

  “进步的过程需要有人做先驱者,我可以当先驱,但不希望自己成为先烈,所以说自己要把握好度。”在伍皓看来,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就体现在对度的把握上。

  “我每干一件事,看起来比较随心所欲,心血来潮,但实际上,对上,每样我都能够找到政策和理论依据;对下,能够找准老百姓和人民群众的渴盼点,切合他们的需要。”伍皓在微博里这样总结自己的“职场生存法则”:该装孙子的时候就去装孙子;随时在上司的视线里;敬仰自己的上司。

  “你不再是新闻记者,以你现在的身份,去对网友进行回应,说不定还会掀起更大的风波,引来更多的口水。有什么关系呀,网上的口水又污不了你的衣衫,爱怎么样由他们去吧,你哪有那么多时间去跟网友打口水仗啊?”同事劝伍皓不要理睬网络上的谩骂。

  但在他看来,一个官员如果对网民的质疑不理睬、不回应,是对网络民意的轻慢和漠视,“我不想做一个目中无网的官员。”

  “为什么你与以往的宣传部领导表现不一样?”许多新朋旧友都奇怪地问伍皓,在他们看来,一旦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各种事件矛盾激化,宣传部门一般都只会利用管理优势对媒体进行压制,或者对公众的信息诉求进行逃避,而伍皓却反其道而行之。

  伍皓把自己过去一年中推出的改革创新称为“推窗效应”,“好像打开一扇窗,让清新的风吹进来,这些就可以空气交换,而且润物无声。恰巧我们国家所有的改革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上级不反对或者不明确制止,就是对你的一种认可,就是鼓励你可以去尝试。”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