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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四部门紧急部署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7日21: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 卫敏丽)记者27日从民政部获悉,针对清明和“五一”期间特点,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民政部、国家旅游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清明和“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部署近期森林防火工作。

  2009年秋季以来,我国南方特别是西南地区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干旱灾害,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部分地区森林火灾呈爆发态势。清明、“五一”节前后,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将迅速回升,高温天气明显增多,加之节日期间群众外出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游览观光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是我国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要广泛宣传因不文明祭扫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各地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要与民政、旅游主管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原始林区、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的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火灾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发布高火险警报。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加强对入山人员、车辆的森林防火检查登记,特别要加大对坟头、墓地、原始林区、旅游景点、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密度,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高度戒备,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门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武警森林部队和各类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航空护林飞机要加强巡护,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依法严惩肇事者。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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