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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因“公务费”案再出庭证词露破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30日07:52  人民网

  人民网3月30日电 陈水扁先前曾说,将新台币2000万元政治献金透过前台“行政院长”秘书林右昌转交前台“行政院长”苏贞昌,但台“高院”合议庭昨天提示林右昌证词,与扁说法不符,扁改口称自己记错。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扁案,昨天提讯陈水扁并传讯相关被告出庭,进行言词辩论前的最后程序、提示相关卷证。吴淑珍昨天并未到庭,陈水扁媳妇黄睿靓则因罹患支气管肺炎向合议庭请假。律师表示,吴淑珍在辩论程序时,一定会出庭。

  陈水扁昨天庭中话不多,仍一贯维持先前主张,认为“公务费”具有特别费性质,他任内“公务费”均因公支出,或是用于政治献金,绝无贪污。

  由于陈水扁曾主张,曾透过林右昌转交2000万政治献金给苏贞昌,但合议庭提示林右昌证词,指陈水扁并没有透过他转交。扁当庭改口表示,是自己记错,当时是透过前台“行政院长”游锡堃转交,并未透过林右昌,且游与苏也曾证称拿过政治献金一事,坚持自己没有贪污。

  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与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仍将责任推给当时陈水扁办公室会计处与前陈水扁办公室专员陈镇慧,强调核帐程序与责任应厘清。但审判长邓振球谕知,核帐程序固为争点之一,但“公务费”用于公或用于私才是重点。

  由于卷证过多,庭讯自昨日上午9时30分至昨日晚上7时30分才结束,历时近10小时,“公务费案”的卷证仍未完全提示,合议庭于庭末谕知,31日将继续开庭提证。

  台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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