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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警车非公务禁止在娱乐场所停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31日15:01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安然)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透露,警方现已启动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如果市民发现有民警违规驾驶警车私用、酒后驾车、非公务驾警车来到娱乐场所,均可向警方举报。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担任行动小组组长。市公安局表示,警方将加强对公安机关制式警车的治理,使用的警用车辆为报废、拼装、走私、盗抢、扣留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挪用、套用、使用伪造的警用车辆、牌证;转借警用车辆、牌证;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等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此外,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涉案当事人车辆;不按规定妥善保管和随意动用涉案车辆;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处置涉案车辆,也要严肃处理。

  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政委贾春明表示,对于违规违纪的民警,最少要进行告诫或内部通报。一些涉案、处于调查阶段,或法院封存委托公安机关管理以及海关缉私托管的涉案车辆等,也被列入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公安部部署,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对违反“两个严禁”的,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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