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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积极行动向西南旱区捐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31日15:1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 (记者贾玥) 国资委今日在网站发布《关于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有条件的中央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捐赠工作,捐赠工作要按照《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317号)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将捐赠数额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将捐款直接捐至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款附注捐助抗旱救灾春雨行动·中央企业抗旱救灾专项资金,并说明捐赠使用意向。

  通知指出,中央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旱情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旱灾给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抗旱救灾工作中,积极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

  通知强调,中央企业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支援灾区,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从事粮油储备和贸易的中央企业要根据灾区市场变化,加强粮油等各种生活物资的调剂、调运和投放,保障灾区粮油以及各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维护价格稳定。电力、石油等行业中央企业要继续完善“绿色通道”,优先保证抗旱用电、用油。交通运输行业中央企业要合理配置运力,优先保证粮油、水等基本生活用品以及各种救灾物资的运输。其他中央企业也要为抗旱救灾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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