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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隆化一名副县长受贿百万被开除党籍公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1日09:55  燕赵都市报

  本报承德电 (记者尉迟国利) 日前,承德市召开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隆化县原常委副县长潘兴民因受贿被“双开”,而本报曾报道的原承德市铸石厂厂长私分国有资产案、牛圈子沟镇原党委书记劝人跳楼、平泉县“4·15”尾矿溃坝案等3起事件或事故亦在被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中。

  潘兴民原为隆化县委常委、副县长。其在任隆化县副县长,分管工业、冶金矿山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自2005年1月至2009年2月,非法收受辖区12家企业负责人贿赂36.98万元和港币1万元。

  2008年1月18日晚,潘饮酒后驾驶隆化县政府一辆轿车自隆化前往承德,途中与一辆货车相撞,轿车起火烧毁,潘本人受重伤。经交警认定,潘兴民负全责,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12.49万元。潘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共收受隆化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辖区企业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68.65万元。潘兴民违纪违法总额106.5万元。

  潘兴民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违纪,司法机关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潘兴民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经承德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承德市委、市政府批准,潘兴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受贿赃款和违纪所得被依法依纪收缴。

  另外通报的7起典型案件分别为,围场国土局原局长宋守信等人因涉嫌在土地管理中贪污、受贿受到严肃查处;承德市供销社副主任程建华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兴隆县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原承德市铸石厂厂长张庆民因私分国有资产被开除党籍;承德市双桥区牛圈子沟镇原党委书记史国忠渎职(劝跳楼)被撤销党内职务;平泉县“4·15”尾矿溃坝案中7名责任人被追究纪律责任;滦平县张百湾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王安违法行政受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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