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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发布节水通告:超标用水按最高倍率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1日17:24  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4月1日电 (记者王研)昆明市政府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的通告》,明确超计划指标用水将按最高倍率收缴加价水费,洗浴业、游泳场所等下调20%的计划用水指标,洗车场必须使用节水设施或循环用水,否则停业整顿。

  《通告》明确,4月1日至5月31日,各用水单位要严格按核定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用水,凡超计划指标用水的,按1.5倍的最高倍率收缴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此期间洗浴业、游泳场所、水上娱乐业等企业(单位)下调20%的计划用水指标。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擅自停止运行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市内洗车场(点)必须使用节水设施或循环用水,对未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对因施工造成城市供水管网损坏漏水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视情节轻重,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城市供水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供水管网的巡检。发现漏水后,小修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大修必须连续作业,直至修复;接到漏水举报后,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修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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