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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山西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管理上存在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6日12:42  中国网

  邓海华:

  首先纠正一下你的提问,我们通报的是3名患儿与预防接种有关,1例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例是不排除关联,1例是一般的反应。刚才的发布材料里面,我们已经给出了到目前为止,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媒体报道和举报人举报问题的相关专业性的调查结论,报道涉及的15名患儿和接种所谓的“贴签疫苗”没有关系。山西的疫苗乃至全国的疫苗是安全的,可以放心的接种,我想这是我们和广大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

  刚才我们也介绍了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措施,经过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这次的事件客观上已经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广大群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可以说此次事件已经冲击了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包括广大的公众,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工作,投入更多的力量,来重树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完成,保护我们广大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这个问题我不妄加评论。我想借此机会表一个态,也提个期望,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支持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并且能够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我们今后也会一如既往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但同时我想说的是,医学和生命科学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一个科学,具有不可预知性和极端复杂性,而人民群众对于健康的需求和期盼,可以说是无限的,这就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对医学和医学工作者有正确理解和支持,尤其是我们的媒体和记者朋友。就拿这次山西“贴签疫苗”事件的调查来说,这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我们十多位全国顶级的专家花了十多天的时间才得出了这样一个最终的结论。今后我想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多多加强和媒体记者朋友的主动沟通与交流,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遇到报道重大的医药卫生问题的时候,能够可以和我们加强沟通,听取主管部门和权威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

  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在通报当中有一句话“北京华卫时代公司与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关”,能进一步解释一下吗?第二,卫生部派调查组到山西调查核实情况,如何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谢谢!

  邓海华:

  刚才在通报中我们说了,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合作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和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关,其法人代表是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的副秘书长。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不得在名称前冠以“卫生部”的字样,更不得以卫生部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刚才我已经说了,对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会同山西省有关方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对于违法违规的一切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我们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依法处理。

  第二个问题请于局长来回答。

  于竞进:

  首先对保证调查结果的公正性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先后选派了20名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了调查组赶赴山西。对于报道中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此次调查诊断中,卫生部选派了神经内科学、感染症学、临床免疫学、血液病学、流行病学和疫苗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参加,专家们先期调阅了15名患儿的病历和相关资料,然后专家们又分组赴太原、阳泉、吕梁、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7个市11个县区对11名患儿逐一访视诊察,其中1名患儿当时在广州,4月1日专门接到太原由专家组进行诊察。对于4名已死亡患儿家属进行认真访谈,审阅和访查了所有患儿疫苗接种史和患病后的临床资料,专家们又花了接近2天的时间集体对15名患儿的病情分别进行了讨论分析,做出最终的调查结论。与此同时,卫生部派出的流行病学、免疫规划以及疫苗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对山西省近年来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使用情况,疑似异常反应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了山西省近年来7岁以下儿童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情况,根据以上的评估结果,根据系统评价,我们才得出了这次的结论。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

  因为在新闻稿里面点名批评了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华卫公司,他们在管理疫苗方面违反了相关规定。到底他们怎么样违反规定?我们在关心这批疫苗,现在到底情况怎么样,是不是有流入市面,除了山西有出现疫苗问题之外,像江苏其他地区,像狂犬病疫苗也出现一些问题,感觉上好像在通报媒体各方面比较慢一点,可不可以解释一下目前在进行山西和其他方面疫苗调查进展情况。

  王立丰:

  我知道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山西省政府对有关细节问题还在调查之中,一旦有结果会予以公布。对江苏和河北疫苗问题,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组织专门的新闻发布,请大家关注。

  邓海华:

  这位记者刚才关心的山西疾控中心在疫苗管理,包括流通和预防接种上的问题,我们刚才已经有所论述,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你还有进一步的问题,我们下来再做交流。

  新华社记者:

  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说它违反技术规程在疫苗上贴标签,但是没有说“贴签疫苗”不存在安全问题?请问这二者之间如何解释?第二,它未经批准贴标签也算是违规,请问王局长,当时2007年我们去抽查的时候这上面就贴了标签,我们当时有没有对此行为提出异议?

  冯子健:

  这次山西疫苗的报道中突出强调了一个在所谓“高温暴露”下贴标签的问题,我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大家知道,疫苗,包括疫苗在内的生物制品和化学药品是有差别的,国家规定对疫苗等生物制品要保证它在冷藏的条件下进行储存和运输,这样主要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对疫苗而言,温度对疫苗最主要的影响是它的稳定性,要保证疫苗的效率不降低。而且在疫苗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制造标准都有要求,要求疫苗具有一定稳定性,使它一旦脱离冷藏环境,仍然能够保证效价不明显降低,这是我们对疫苗进行冷藏要求的主要考虑。

  在疫苗储运过程中,短暂的脱离冷藏的环境,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是很难避免的,比如在运输过程中要从冷藏车里面把它搬运到冷库里面或者取出的时候,还有在疫苗接种过程之中都很难免暴露在室温的环境下。短暂的暴露,从我们现在掌握的资料以及对疫苗的认识,它不会导致疫苗发生变质,疫苗的安全性不会受到影响。但是我们要强调,在脱离冷藏环境进行长时间的操作,这是不允许的,所以我们国家在预防接种条例、疫苗的流通管理条例里面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疫苗要在冷藏环境下进行储存和运输,这样最大限度地保证疫苗的有效和安全。

  邓海华:

  我想再强调一点,不管专业上怎么解释,我们需要再次指出,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未经批准,并且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在部分疫苗包装上加贴标签,毫无疑问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对于他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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