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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同意将岛外巨款汇指定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6日13:35  人民网

  人民网4月6日电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今天表示,为了让陈水扁有机会交保,扁妻吴淑珍已同意将岛外账户巨款,汇回台湾特侦组指定的账户查扣;同时,相关同意文件也已签署完毕。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扁家4大案起诉后,岛外资金账面负责人陈水扁儿子陈致中、扁媳黄睿靓决定将款项汇回、换取认罪协商,但始终没有进展。江志铭表示,原本吴淑珍坚持,岛外账户金钱必须汇回台湾公正第三者的账户成立专户,作为扶助弱势、扶助本土力量与从事公益使用。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扁案近半年,将于6月11日宣判;审判长邓振球3月起在开庭时,都问汇款进度。合议庭4月2日于庭中向扁家下最后通牒,若将岛外巨款汇回,陈水扁交保可能性很大;若汇不回,交保可能性将很小。

  江志铭说,为此,吴淑珍与陈致中、律师研究后,也不再坚持,且已完成签署相关同意书;剩下的就是台湾特侦组与瑞士的司法互助进度。

  扁家若在二审宣判前,配合检方将岛外款项汇回特侦组指定账户查扣,不仅陈水扁获交保可能性增加,陈致中更可望获缓刑。

  江志铭说,若吴淑珍岛外账户金钱汇回台湾,是陈水扁交保的条件之一,律师当然也希望司法互助的进度可以更积极一点。扁家目前完全配合特侦组。

  2008年8月,陈水扁一家岛外逾亿元巨款遭瑞士检方以有洗钱之嫌查扣。消息曝光后,陈水扁夫妇坚称款项均属政治献金与选举结余款等合法来源;直到特侦组于2008年12月将“公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案起诉后,外界才得知,岛外巨款确有可能是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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