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后,王武春欲哭无泪 记者杨海冬/摄
???? 昨天下午,在呈贡县的一家宾馆,被害人李建昌的父亲王武春面对突然离去的儿子,陷入极大的悲伤中。儿子离去后,王武春几乎没有吃任何东西。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害死建昌的竟是他的表姐。”王武春强忍着眼泪说,事发当晚他已经睡下了,突然接到建昌在昆明的干爹田先生的电话,说孩子出事了。他立即叫上建昌的几个叔叔,连夜赶往昆明。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他们才赶到学校。因为警方要对遗体进行解剖,王武春到现在也没有见到儿子的遗体。
????“一路上我还在想,是不是建昌得罪了什么人被报复,到学校后才知道凶手竟是他的亲表姐杨如华。”提到杨如华,王武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们是亲戚啊!我一直认为他们之间只有亲情。”王武春说,到学校后,老师和公安局的民警向他详细介绍了案发的过程,随后就将他们带到宾馆安置下来。他打算和学校私下协商赔偿事宜。
????昨天下午,双方进行了协商。王武春说,学校方面坚持称校方没有任何责任,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他家3万元丧葬费。对于校方的说法,王武春一家觉得不能接受。“孩子是在学校被害的,学校怎么可能没有责任?!”他们坚持要求学校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就走司法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学校宣传部的杨部长。杨部长说,学校在此事中没有任何责任,因此就不存在赔偿一事。
????李生扩律师:
????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此事,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李生扩律师说,学校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当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时,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事件是否在学校能掌控的范围内。正如家长所说的“杨如华曾多次到学校纠缠李建昌,而且还惊动了派出所多次出面调解”,这就充分说明,杨如华是一个具有高风险性的人,学校应该对她的风险性有一定的预计,就应该对她进行特别关注。再次让杨如华进入学校将李建昌杀害,学校的保安工作存在疏漏。因此,学校应该对此事承担一定的责任。(都市时报 记者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