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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撤 曾几次介入邓玉娇案

  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大学日前发布一则公告,宣布撤销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妇女中心”)在内的四所研究机构。据悉,此次被撤销的“妇女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曾被《南风窗》杂志评选为年度公益人物,曾几次介入“邓玉娇案”,曾举办一系列公益活动。

  北大称撤销属于机构新陈代谢

  3月25日,北大社会科学部发出公告,根据《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撤销北大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北大公法研究中心、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和北大宪政研究中心。其中被撤的“妇女中心”成立已经15年,曾获得多项荣誉,如2002年,妇女中心被《财经》杂志选为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之一;2005年,妇女中心被《南风窗》杂志评选为年度公益人物。

  据介绍,该中心共为全国的贫弱女性当事人免费代理案件3000余件,办理各类重大典型有影响的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200多件。该中心成立10周年之时,时任北大党委书记的闵维方和北大校长的许智宏曾称赞该中心“秉承了北大光荣传统,为北大赢得了荣誉”。这样一个曾荣获过多项荣誉的机构被北大公告撤销引起了部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甚至有教授称该中心不顾北大法学院领导的劝阻,继续参与“外面的案子”是被撤销的一个主要原因。

  北大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北大社会科学部部长程郁缀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撤销四个机构属于学术机构的“新陈代谢”。

  该中心曾几次介入邓玉娇案

  2004年,该中心先后建立了中国妇女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保护及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三个专门工作组,2007年建立了“妇女权益保护公益律师网络”。

  2009年“邓玉娇案”发生后,该中心曾几次介入。

  据该中心发起建立的公益律师网的消息介绍,当年5月24日,该中心与北京益仁平中心共同发起“妇女人权与尊严维护暨邓玉娇事件法律研讨会”,从法律角度牵头关注“邓玉娇案”;26日,郭建梅以中心名义致电恩施警方,表达对此案的关注。此外,该中心律师万珏曾赴案发地了解案情,另一律师张荆也一直与邓的代理律师沟通案件情况。随后,该中心加入邓案“女界声援团”并发表 “让邓玉娇的悲剧不再重演”的声明。6月14日,该中心致函恩施州法院、巴东县法院、巴东县政法委,表达希望邓玉娇能得到公正、公开的审理。

  2010年,妇女中心举办了一系列公益活动。

  正筹划今后的发展和出路

  打开“妇女中心”的网站,网页上仍然显示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而在电话里,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已自称为“原北京大学……”。

  该中心主任郭建梅律师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对于今后的发展,郭建梅表示“妇女中心”因为还有一个律师事务所作为平台,所以目前已将中心所有的工作转移到该律师事务所。郭建梅说,被北大撤销后,她正在找相关部门协商,要么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要么进行工商注册,等新的组织形式确定后,她们就会办理转移手续,将属于中心的捐助款从北大转出继续开展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本报记者 曹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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