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公示名单中,本报记者昨日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保障房初审家庭中至少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个是政府机构人员,还有不少人家住豪宅。
视频:深圳福田安监局否认公务员申请保障房 来源:深圳电视台《正午30分》在初审通过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栏里,有政协深圳市委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海关等显赫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也有旗下机构人员通过申报。在政府机构中,初审通过者最多的是深圳海关,有12人;只有25个人员编制的福田区安监局有11人通过初审。深圳海关表示,该单位通过初审的12人均是合同工。同样,福田区安监局回应,该局通过者为临时工。
多出现在共同申请人中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单身居民)的基本情况公示期为2010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单位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本报记者从公示名单上不完全统计发现,至少有299户初审通过家庭中有成员的工作单位为政府机关事业机构。
记者统计时发现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不少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人员都“谦虚”地把自己放在共同申请人的位置,而让其家人充当第一申请人。
在这些初审通过者家庭中,有不少家庭还不止一个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如在编号为SL1020111000036中,申请人李某工作在皇岗口岸管理处,夫妻关系的共同申请人杨某则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玩具检测中心工作。
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的申请人李某,“实际居住地”填着:深圳市福田区梅山苑10栋,此人在深圳市电化教育馆工作。该户的共同申请人,与李某夫妻关系的毛某在工作单位一栏里写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
海关供职者独占鳌头
在这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的“特殊299户”中,来自的工作单位分布在深圳各大显赫政府机构里。包括政协深圳市委办公厅、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深圳海关等。
其中供职在海关的独占鳌头,为12户,几乎遍及深圳海关所有部门。
深圳海关回应记者说,这些通过初审的海关人员,全部是聘用的合同工,收入较低,“每个月大概只有两三千块钱。”
但在这些“贫穷”的“协管员”申报者中,有不少人“实际居住地”在单价超过两万甚至3万元的豪宅。
不少人住在豪宅区
在回执为SL1070041000095的家庭中,来自福田区安监局的申请人刘某在“实际居住地”一栏上写着:福田区农林路香山美树苑。但按可靠报价,香山美树苑单价基本超过两万元,一个85平方米的房子,总售价就达到180万元。
事实上,在其他政府人员通过申请者的名单中也出现不少同样的情况。
供职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的胡某作为申请人,他们一家现住址在福田区金地名津7栋。根据网上中介报价,金地名津现在房价每平方米已在2.5万元左右。即便一室一厅40余平方米房子的租价也达到3000元/月。这种租价,深圳月收入1万元的白领也难以承受。(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