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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轴集团稽察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2日17:13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多数发言人都是声泪俱下,有五六个人甚至放声痛哭。我当时真的被震撼了––––参加工作以来大小会开过无数,还从未经历过这种场面;他们都是老人,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痛哭流涕,心中该是积蓄着多少的怨愤啊!

  文/解思忠(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在3月份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时请我结合本职工作,谈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制度”这句话的体会。交谈中,他对我10年前担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的经历很感兴趣,认为当年对国有企业的稽察无异于是一场“反腐风暴”,建议我写一下这段“历史”––––10年前的事情对我来说就好像是昨天刚发生过,而对这位年轻记者来说就是“历史”了!会议刚结束,我就查阅了当年的工作资料,所幸主要的都还在,便据此把这段经历写了下来––––

  总理的嘱托

  1998年春,新一届政府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决定实行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制度。随后颁发的《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指出:“稽察特派员由国务院派出,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行使监督权力”;“稽察特派员对国务院负责”;“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发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向国务院报告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项报告”––––这就是后来我们习惯所说的“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向国务院报告”。

  为了从制度上保证稽察结果的公正性,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当时还制定了《稽察工作“六要”“六不”的行为规范》。其中包括:“不得让企业承担稽察费用和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吃请受礼、借机游山玩水和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活动”;“不得在企业兼职、购买股票和为自己、亲友及他人谋取利益”––––这就是后来我们习惯所说,并沿用至今的“六要六不”。

  1998年4月,国务院首批任命了21名国务院稽察特派员,集中培训两个月后于6月派出,朱镕基总理把他们比喻为新时期的“黄埔一期”。同年11月,又任命了第二批包括我在内的16名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在清华大学培训两个多月后于1999年3月派出。

  1998年12月25日,朱镕基总理、吴邦国副总理与我们这批新任命的国务院稽察特派员进行了座谈。在吴邦国副总理讲话时,朱镕基总理有这样一句插话:“上上下下一班干部是汇报专业户,汇报是假的,不干实事。你们是识别器,一问就知道了。”在随后的讲话中他指出––––

  “特派员是经过严格挑选的,不敢说是百里挑一,可以说是十里挑一,我和邦国把关审查。有的是我的老战友,是我的‘亲点’––––亲自点名;有些我不熟悉,但认真听取各方反映,履历表我都至少看了两遍。这是一支政治上可靠,战斗力强,能办实事,可以信赖的队伍。”

  “最根本的是领导班子。从第一批特派员的报告看,现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非常腐败!不是经营问题,而是违纪违规,转移资金,侵吞国有资产。过去七个部门管企业管不住,现在一派特派员问题就出来了。”

  “最后提三点希望:一,请同志们一定要意识到历史的使命感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二,坚持刚正不阿、嫉恶如仇、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大无畏精神。你们也是‘八府巡按’,桌上有国旗,威严;这个副部级不一样,一定要自立自强,坚持原则。三,请同志们保持廉洁自持、一尘不染、明察秋毫、无私无畏的形象。”

  惊心动魄的两天

  当时分配给我负责稽察的企业有好几家,审读完材料后决定首先进驻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简称哈轴集团)––––曾作为“一五”期间165家重点企业之一,如今经营状况恶化,生产难以为继,1998年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和资产保值增值率等项指标比上年全面减少或下降,累计亏损约5.7亿元,已拖欠职工6个月工资,拖欠离退休职工9个月工资,董事长兼总经理已于1997年10月涉嫌挪用公款畏罪潜逃––––可以说是几家企业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1999年3月15日,我带领第35办事处的4名助理飞抵哈尔滨,第二天上午即到哈轴集团听取汇报。会议9点钟开始,不到半个小时便听见楼道里人声嘈杂。先是工会主席出去了,一会儿就安静了下来。约十几分钟后嘈杂声再次响起,这次是一位副总经理出去了,安静了不一会儿又依然如故;正在汇报的现任总经理终于坐不住了,不得不向我们表示歉意,暂时中断汇报,亲自出去处理。

  一开始我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也不便过问,只是埋头记录;直到听见嘈杂声越来越近,并伴随着撞击门的声音,而且还有“我们要见工作组、我们要见工作组”的叫喊声,才意识到了有人要冲进会场。与会的其他几位企业领导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知所措;我示意其中一位过来,让他出去对总经理说,请要进来的人都进来。

  这位领导刚出去,积聚在门口的人便潮水般涌了进来,大约有几十人,看样子都是离退休职工。我站起来朝进来的人点头示意,并请他们有什么话就说。于是进来的人便围了过来,问我们是不是“中央工作组”的。我知道人们对上面中央下来的人都已习惯这种叫法,也就没有纠正,只是点了点头;这下子他们便群情激愤地冲着我嚷开了:“我们离退休职工9个月没有发工资了,你们知道吗,都快活不下去了!”“有病也看不起,医药费一年多都不给报销,只好等死啊!”“我们全家几口都在这里上班,快救救我们吧!”⋯⋯

  我耐心地听这些离退休职工把话说完后开口说道:“我是国务院派来的稽察特派员,这次来就是要通过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话音未落,就被他们的叫嚷声打断了。总经理急忙站起来要制止,被我示意坐下。这些离退休职工一个个都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我,有的还嗤之以鼻,说些诸如“哪次工作组来都说得好听,哪次又把问题解决了”之类的牢骚话。我仍悉心倾听着,当听到其中一人说:“‘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你们一喝酒不就啥问题也没有了?!”我立刻接过话头说道:“我们这次来是不会和企业领导在一起吃饭的⋯⋯”话音未落,又被一阵哄笑声打断––––他们显然不相信这话。我知道在此场合不宜做更多的解释,便对他们说,第二天下午首先召开离退休职工座谈会,欢迎大家有什么意见在座谈会上反映。这样,他们的情绪才稳定下来,陆续离开了会场。

  第二天上午,我们按原计划召开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由我作讲话。大礼堂里坐得满满的,还安排了现场录像。我在讲话中首先介绍了稽察特派员制度,在讲到“六要六不”的“不得吃请受礼”时,会场开始骚动起来,人们交头接耳,相互议论。为了打消大家的顾虑,我索性举起自己带的茶杯,大声讲道:“我这次来,把茶叶都带来了,只喝企业的开水!”话音刚落,台下便响起了一阵掌声––––事后我想,为什么大家这么看重和企业领导在一起吃饭呢,实在是因为许多工作组都是在吃喝这些“琐事”上被打开缺口,进而丧失原则,难怪群众害怕上面来的工作组和企业领导坐到一起就会“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

  鉴于潜逃一年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期在该企业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我估计有人会向他通风报信,便在传达了朱镕基总理关于“和盘托出者从宽,顶风作案者从严,故意刁难者撤职查办”的指示精神后,明确表示:只要他立即回来配合稽察,如实交代问题,退回非法所得,根据目前所掌握的问题,可以争取让他免于刑事责任。上午的会议效果还算不错,然而接下来召开的离退休职工座谈会却如同前一天上午的会议一样,再一次使人惊心动魄––––

  下午的座谈会由工会组织,安排在可容纳近百人的工会活动室。当我们到达会场时,已坐得满满的;后来才知道,这些代表是工会指定的,一般都担任过领导职务。同样是开始不到半小时,外面就传来了嘈杂声。我这次有经验了,立即让办事处主任出去了解情况。不一会儿,他回来报告说,又有近百名离退休职工闻讯赶来要求参加座谈会,其中还有前一天到会场反映情况的,被值勤门卫挡在了大门外。我当即让打开大门––––谁想参加就参加。于是,拥进来的人把活动室顿时挤得水泄不通,连我身后都是站立的人群。

  座谈会一开始还有条不紊地进行,虽然大家对企业现状都感到痛心疾首,但措辞并不甚激烈;每当发言的人话音刚落,立刻就有一大片人举手叫喊,要求发言。后来参会人员由于对主持人指定发言人的倾向性不满,便把他撇在一边,“自治”起来––––由大家评议让谁发言谁就发言,居然没有发生争执。座谈会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大约有十几个人发了言;多数发言人都是声泪俱下,有五六个人甚至放声痛哭。我当时真的被震撼了––––参加工作以来大小会开过无数,还从未经历过这种场面;他们都是老人,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痛哭流涕,心中该是积蓄着多少的怨愤啊!我当时只有埋头记录,偶尔才抬一下头––––实在不敢面对他们!

  短短两天的所见所闻对办事处助理们的震撼也同样强烈,以至于大家都不想再说什么。在以后现场稽察的日子里,助理们带着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心,夜以继日、不辞劳苦地工作;经常有匿名人半夜打进电话,要求在指定地点交接举报材料,他们都是冒着风险前往,毫无怨言。

  将四个蛀虫投进监牢

  《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规定,稽察工作“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企业不应该有对我们保密的东西,要什么得给什么。我们首先把企业的账本和会议纪要等资料列出清单,统统调来,现场进行核查;需要谁说明情况,立刻叫来询问;需要立下字据的,当场签字画押。同时,还让企业每个领导都填报了几份表格,包括自己有无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所知道的“小金库”情况。

  查账主要是检查有无做假,发现的问题有时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我们在检查哈轴集团下属企业时,曾去过注册在大连开发区的一家全资子公司,有地有房有人有业务,俨然一家正规的国有企业;但在随后检查集团的总帐时,居然发现压根儿就没有把这家企业纳入––––成了账外的“私生子”。

  我们不仅查出了“私生子”,也没有放过 “死孩子”––––就是账外已注销的子公司。在查账过程中发现,哈轴集团早在1994年就注销的一家下属企业––––哈尔滨轴承工业公司存在可疑线索,便顺藤摸瓜;当问及集团财务部门的三个负责人时,不是说“不知道”,就是说“记不清”,都往已潜逃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身上推;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将有关取证材料移交市检察院。

  时过不久,市检察院首先传讯了财务部副部长,经过一番攻心,他终于坦白了伙同集团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三人在我们进驻企业之后的第二个月,销毁账目并私分76.8万元的罪行––––而这笔钱就来自于那家已注销的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坦白后,市检察院又立即传讯财务部部长,他很快也承认了,并在其家中的花盆里起获了赃款存折。

  当市检察院人员连夜赶到集团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家中时,她似乎已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深夜不眠,独坐灯下––––不到一天时间,就将涉案的集团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网打尽。经审讯,哈轴集团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财务部部长和副部长由于还有其他贪污行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无期徒刑。

  鉴于当时许多疑点查到后来不得不中断,原因就是一些当事人把问题推到了已潜逃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身上,我愈加感到不把这个关键人物捉拿归案,企业的问题就别想查清。于是便约见省市区公安部门人员了解情况,这才得知一年多来仅仅是对该逃犯进行了“协查通报”。我当即提出要加大力度,在全国通缉,而且表明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决心,并建议把通缉的重点放在大连市––––因为在查账中发现,哈轴集团对大连一家民营钢厂的2000多万元欠款一直催还不力,估计背后有私下交易。

  我们再次到哈尔滨约见公安部门时,知道通缉之后没有什么效果。于是,我又提出悬赏通缉,并建议悬赏金额不能低于30万元,可以考虑高达50万元;看他们面露难色,估计办案经费紧缺,便又表示:只要能把逃犯通缉到案,你们公安部门出不了的,可以考虑让哈轴集团出。

  时过不久,一个悬赏金额高达30万~50万元的通缉令就在全国范围见报了––––赏金如此之高,据说当时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不出我之所料,公安部门短短时间就接到上千条来自全国各地的检举线索:有的说,我们楼上有个房客很像通缉对象;有的说,我听说什么地方藏着个人,说不定就是你们要通缉的人;还有的说,只要提供去哈尔滨的路费,我能“算”出通缉对象潜逃到哪个方位⋯⋯在这些线索中,我们所要通缉的对象终于浮出了水面––––

  大连一位抚顺来的小老板有次与朋友吃饭,得知对方正帮助老板藏一个哈尔滨人,正好他以前从报上看到过这个通缉令––––高达30万~50万元的赏金留下了深刻印象,而自己做生意亏了30多万,正急等用钱,饭后就立刻打电话举报。哈尔滨市公安局很快派人赶到大连,把这个知情人带走了。事情果然如我们所料到的––––正是大连那家民营钢厂老板派人把逃犯窝藏在福建某地;这一打草惊蛇,正派人给他换地方。这位潜逃两年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自度难逃法网,终于被迫自首,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我们进驻哈轴集团后的第二个月就调整健全了领导班子,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被重新调动起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生产经营状况逐渐好转。职工的工资不仅能做到正常发放和晋升,还补发了拖欠工资,小摊小贩又重新聚集到了企业大门两边的马路上。到2000年末,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8亿元,销售收入5.55亿元,销售回款6.07亿元,比上一年分别提高12.4%、13.4%和35%,并实现了多创产值一个亿的目标。

  有一天我正在企业现场稽察,突然听见楼下传来一阵阵的喧闹声,急忙走到窗户朝外看,只见一群群衣着鲜艳的老人正在进行体育比赛––––原来是离退休职工在举行运动会。看着这些老人像孩子般的欢快神情,联想到刚来企业那两天所经历的惊心动魄场面,不禁感慨系之!

  过渡与反思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继续试行稽察特派员制度的基础上向监事会过渡,并决定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简称企业工委)。2000年3月,国务院根据新《公司法》颁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我们这支队伍整体划归企业工委代管;2003年企业工委撤销后,又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管至今;无论是在哪个阶段,都一直发挥着独特的监督检查作用。2000年6月,我与另外26名国务院稽察特派员转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岁月流转,人事更迭,在现任的27位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中,原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的已是寥寥无几了。

  2000年2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企业工委书记吴邦国在企业工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近些年来,特别是从一些被稽察的企业反映的情况看,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触目惊心。东方锅炉、甘肃白银、哈尔滨轴承等企业所反映出的问题充分说明,对国有企业不是要不要监督,而是必须加强监督。”同年6月1日,他在向政治局常委会议所作的《关于62家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稽察情况的汇报》中又指出:“很多稽察特派员的工作态度、廉洁行为、严肃作风受到企业职工的好评,如⋯⋯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职工自发贴出标语:‘感谢江总书记派来特派员!’”––––这条标语是我们退出哈轴集团后才张贴出来的。

  2008年11月7日,我们同在清华大学培训的“黄埔二期”相约聚会一次,并合影留念。当时还编印了一本名录,在其中的“工作感言”里,很多人都用大段文字表达了对那段难忘岁月的怀念与思考,而我只写了四个字:“无怨无悔”––––其实,我想说的话也很多。我认为,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制度之所以当时能在国有企业有效遏制国有资产流失,给腐败分子以迎头痛击,从制度层面看,主要得益于以下两点––––

  一是“有权威”。 国务院稽察特派员“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向国务院报告”,足以体现其权威性。有权威才能有威慑力,说话才管用,也才会取得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

  二是“能独立”。 《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规定,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项报告”,减少了中间环节,也体现了独立性。《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还规定:“稽察特派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只有经费上独立,才有可能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绝缘”,从而保证监督的公正性。

  其实,在哈轴集团稽察所发现的问题还不止以上这些,有的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我们从稽察企业退出后,监督的企业也由原来的全国范围缩减为中央企业,哈轴集团则由黑龙江省监管。在离开哈轴集团后的10年时间里,每当遇到从哈尔滨来的人往往都要打听打听这家企业的情况;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再回去过,只能从心底里默默祝愿这家为共和国做出过贡献的企业越办越好,那些为共和国做出过贡献的哈轴人日子越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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