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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互联网变为内联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3日14:54  《法律与生活》

  别把互联网变为内联网——“网络反腐”的“两会”访问记

  本刊记者/盛学友

  本文背景: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广州海事法院公费出国豪华游、内蒙古贫困县女检察长开百万豪车……这些丑陋的腐败问题,经网络广泛传播后,这些帖子中的主人公,一个个获得了相应的处罚。

  在民众为“网络反腐,已势不可挡”欢呼雀跃的同时,网络反腐也被高层所关注——

  2009年6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提出了“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的要求;

  继2008年1月25日,全国18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开通举报网站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6月22日将全国举报电话统一为12309,同时更新了举报网站——更新当天,“因为点击量太大”,网站一度瘫痪;

  2010年的地方“两会”上,湖南岳阳将网友“错爱的我”增补为政协委员,安徽省将“网络问政”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广东继2009年9月设立首批15个厅局“网络发言人”后,2010年3月2日又新增7个单位的“网络发言人”,并首次将“网上信访”纳入交办范围;

  此前,中央党校出版社再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将“网络反腐”作为一个词条收录其中……

  无处不在的网民和网络,正在改变传统反腐格局。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一些代表和委员在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时,在肯定网络反腐成绩的同时,也都强调了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别把互联网变为内联网”。

  网络成“反腐急先锋”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全球知名媒体人之一、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刘长乐,对本刊记者提出的网络反腐问题一口气说了四个“非常”:“我非常支持,非常支持,非常赞成,而且我认为这是在反腐方面非常有利的甚至是最有利的措施之一。”

  在刘长乐心中:“网络就是阳光,就是灿烂的阳光。到了阳光下,很多问题就会暴露出来,尽管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法律问题,但会不断完善。总的来说,网络反腐应成为非常重要的手段。”对于网络媒体在反腐中的地位和作用,刘长乐用三个字来表达:“急先锋!”

  “网络反腐是一个方向,非常有意义,要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对本刊记者说,“网络反腐可以帮助检察机关提供线索,是我们在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中,必须要拓展的一个方向和领域”。

  贵州省铜仁地委书记廖国勋告诉本刊记者,他们在2007年设立了铜仁门户网站,对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督办落实。对于网络反映的腐败问题,他“有时会下乡暗访,查实督办处理,绝不手软”。新华社内参对他们这种做法进行了报道,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十分重视,认为这是一个矛盾可以见光、群众意见可以得到解决的“好的平台”。

  截止到目前,有数字显示,中国网民已达4亿之多。越来越多的腐败受害者,也纷纷加入到网民行列。事实上,这几年,很多腐败问题是通过网络反映出来的,网络反腐成为中国反腐工作中的一个新生的特殊现象。

  网络作为一个载体,广大网民把一个事件,通过上网发帖子,使其成为一个公共事件,然后将这个被高度关注的公共事件,逐渐演变为一个法律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认为,“网民基本上都是走这样一个程序来网络反腐的”。

  侯欣一分析认为,如果举报渠道十分畅通、传统媒体特别开放,“网络不会成为这么让人关注的热点”。

  通过网络反映腐败问题,“是宪法赋予网民的权利”,全国政协委员吴德立律师认为,但举报要基于事实,不要侵权和报复,“泄私愤就不行”。

  跟传统媒体揭露腐败一样,“网络反腐首先是正面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齐奇院长接受本刊专访时说,“像周久耕事件,揭露出来,都是好事情”。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专门机关来说,都希望直接举报到他们那里,如果直接上网捅出来,“从侦查技术上讲,有时会打草惊蛇”。

  如果线索先给有权侦查的机关,他们便会先行秘密侦查,“基本掌握证据后,‘啪’地一下,就可以把那个腐败分子揪出来”,如果打草惊蛇,有人就会掩盖事实,制造障碍。但是,齐奇院长也理解网民,他们担心“如果举报以后,石沉大海怎么办?”

  浙江金华有一名法官,因为生活问题,并非嫖娼,“与一个女朋友搞的时候,被人家‘咔嚓’一下拍下来,直接上网了,说他‘法官艳照门’”——有关部门调查后,确有生活问题,再接着调查,“这个法官还真有问题,结果被判了刑”。

  因此,网络反腐有利于政府官员接受民主监督,“事实上,网上举报后,查处了很多腐败问题”,齐奇说。

  全国政协委员方工对于网络反腐给予充分肯定,“百姓的眼睛是亮的,监督也是全方位的,网络这个平台是自由的”。但是,方工希望有关方面重视并加强网络反腐查办力度的同时,也希望网民“不要利用这个手段做违法的事情”。

  伤害无辜者被关注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反腐方面也不例外。

  网络泄露他人隐私,语言充满暴力,早已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侯欣一委员认为,包括恶意人肉搜索、暴力语言攻击、泄露他人隐私和贬损、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比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都属于隐私范畴,他人明明与被举报的人和事无任何关联,却非要把人家传到网上,以及未经允许将照片传到网上,“这些都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

  再就是,网民在网上披露一个事实后,这个人被人肉搜索,“你拿着汇总后的信息,再去敲诈他人,牟取不当利益,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利用网络举报,搜集其他信息,然后达到其个人目的,“这种情况还没被太多地关注”。

  网络这把“双刃剑”,在具有反腐功能的同时,还可能伤及无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认为,如果没把情况完全搞清楚,或断章取义,或打击报复,或曲解原意,都会伤及他人,“有的照片,干脆把脑袋换了,移花接木,这种故意陷害他人的,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以按照诬告陷害治罪”。

  但侯欣一不主张轻易就用刑法来惩治网民,毕竟网络反腐是一个新生事物,“尽可能起诉他,让他经济赔偿,甚至高额赔偿,让他在多种媒体上公开道歉,尽可能通过民事渠道解决问题”。

  接受本刊采访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致认为,从国家到地方,从互联网到网民,都应当积极兴利除弊,这样才能更好地网络反腐。他们呼吁尽快立法来解决“网络存在的极端问题”。

  即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涉及互联网,对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情况,明确规定了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何悦律师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等人,一直在关注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从去年和今年的“两会”上,都分别提交了这方面的提案和建议。

  何悦委员今年“两会”提出了《尽快颁布〈信息安全条例〉的提案》,建议将信息安全纳入国家立法规划。何悦提出,《信息安全条例》应包括网络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安全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起草了《网络信息安全法》的专家稿,并争取尽快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互联网不是内联网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被网络反腐搅动的地方官场,不时发生一场大震荡,以致于有的领导“谈网色变”。有些地方领导,甚至视网络反腐为“眼中钉”,打击报复举报者事件时有发生。河南青年王帅因发一篇“灵宝老农抗旱绝招”帖子,被当地警方跨省追捕已成著名案例。

  有的地方,开始对网络舆论施加限制。2009年1月28日,江苏徐州市人大批准通过了《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这个当年6月1日施行的条例,被广大网民称为“人肉搜索”禁止令。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要求论坛实名制,被广大网友质疑为扼杀网络反腐。但实际情况是,很难实名制。

  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平,作为第一位实名上网收集反腐举报信息的官员,被誉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但在当地掀起网络反腐风暴之后,杨平被调到湖南省国资委,当地网络反腐陷入困境。

  安徽阜阳“白宫事件”举报人被报复致死……

  对于网络反腐,不能简单地对网络“封、删、堵”,更不能对举报者打击报复——这是接受本刊采访的委员和代表的一致观点。

  “封杀是为了掩盖,但事实上,是掩盖不了的”,在驻地建银大厦房间,方工委员给本刊记者倒了一杯茶水后说,“现在公民意识提高了,知道如何行使权利”。

  在歌华开元大酒店一楼大厅,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接受本刊专访时说,他不主张对网络一路封堵或者干脆断掉,“网络反腐是公民权利的一个方面,但的确要法律规范,尽量防止负面影响,尽量发挥积极作用”。

  简单地“封、删、堵”,造成的一个后果是,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把各种民怨积累下来,让百姓对政府产生更大、更多的怨恨情绪,继而容易爆发“瓮安事件”、“黄石事件”之类的群体事件。

  今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创造条件让人们批评政府、监督政府。”

  言简意赅的一句话,让万千网民欢呼雀跃。

  作为一位学者,侯欣一委员对这句话更是感到欢欣鼓舞:“总理提出这么高的一个目标,作为公民,我确实很感动……我们应当善待网络这个非常大的社会平台,把社会上的资源整合起来!”

  “但是,有的政府部门对此感到很恐怖,想办法封锁网络,现在出现了一个十分有意思但也十分可怕的倾向,”

  侯欣一喝了一口水,减慢语速,一字一顿地说,“互联网快变成内联网了,管得太严了,管死了,很多东西上不去了。”

  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曾热闹过一阵子,但是,一个现状是,要么打不通,要么没人接,要么接了,却没了下文,电子邮件发出后,结果也是如此。于是,百姓把希望寄托在了网络上。

  侯欣一说,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矛盾激化的时期,对话沟通比什么渠道都好,很多误解都能解释清楚。网民就是大众,对话,就要平等对话,政府部门从网民的心态、角度对待问题,这样才可以疏导大众情绪。

  有不少地方的官员由于不懂网络信息和网络技术,不懂网民的情绪表达,后果是很小的一件事,最后演绎成一个相互对立的公共事件。

  “建议各级政府官员要多了解网络,多了解网络信息和网络技术”,侯欣一说。惟如此,才能更好地通过网络征集民意,更好地理解舆情表达,更好地培育“网络问政”土壤。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近半数的省委书记或省长有过和网友交流的经历,各地官员和网民网络对话,渐成常态。

  “用人腐败”也被网友关注

  “网络反腐,不光是贪污、受贿问题,还包括用人腐败问题”,方工委员看问题入木三分,“用人腐败,会埋下更多、更大的腐败隐患”。

  其实,广大网民也早已注意到用人腐败问题。

  2008年11月,一个铁岭市政府“有9个副市长、20个副秘书长”的帖子,引爆网民眼球。最终,有关部门“砍掉”了“多余的副秘书长”。

  今年2月,新泰市新考选提拔6名副局长、一名法院副院长的帖子,很快让“23岁最年轻女副局长”成为网络热词之一,这位最年轻女副局长的亲昵生活照被人肉,从而引发了“考选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讨论。

  最近,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造假骗官”问题,被网络疯传为热点,多名官员违纪违法被查处,包括王亚丽在内的4人被逮捕。

  网络监督用人腐败问题,比其他方式、渠道更为有效。

  如果用人不当,就会产生特权,“姑息特权,就是放纵腐败”,缺少了制约监督,某些官员特权思想就会更严重,就会更加专断、蛮横,方工说,“打击报复举报人,就是放纵特权的一个后果”。

  领导作风霸道,就会破坏民主,反对监督,道德操守标准不高的人,就会堂而皇之地执掌起权力,然后肆无忌惮地贪污受贿腐化堕落。

  具有健康情感的官员,属于真正的“德才兼备”,而情感不健康的官员,缺乏道德修养,在工作和生活中具有两面性,个别人、少数人不可能全面了解、发现其问题。

  但是,群众通过网络就完全具备这种监督能力。

  腐败分子因被举报而受到查处的事实,证明群众对公务员最了解,最有发言权,监督最有效。接受群众的选择和监督,是保证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员的唯一有效方式。

  只有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通过网络这种新兴的载体,觉察和发现被监督者的真实情感,才能择优汰劣,更好地把住用人关和监督关。

  方工认为,网络反腐,要重在过程,那些劣质的执政行为——或对群众生命危险麻木不仁,或公然以权谋私,或任意挥霍公共资金,或给群众制造困难……不仅荒唐,而且昏庸、丑恶、纯属懒政、笨政、恶政,其恶果一目了然,这种愚蠢执政的过程,都在网络中披露出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为网络反腐提供了有力保障,更为网络监督用人机制奠定了基础。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4月上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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