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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曾感慨与自己抓获的张君站上同一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4日06:43  中国青年报

  “我从一个领导走到这里,教训是沉重的。当年我在主席台上目睹张君案等刑事犯罪案件在这里审判,并送他们到刑场或监狱,现在,我站在了被告席上。”2月6日晚9时34分,一审开庭时,文强发表最后陈词。

  戴着黑边框眼睛的文强首先感谢法庭给了自己和律师“充分阐明事实”的机会,他认为这体现了这个时代民主与法制的主流精神,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追求,“作为被告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有这个机会,我深深感到,这是多么的宝贵。”

  他说,自己对自身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对法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的尊重。“我虽然犯罪,还是具有做人的基本底线,还有良心。”他说,“对法庭最后的判决,我表示认罪。”

  55岁的这位前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司法局长在剖析自我时说,自己由领导干部走向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上的,也有客观上的,有自身的,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制度环境建设滞后等。“但自己的、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他说,“希望广大干部,特别是公安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我为鉴,时刻警钟长鸣,希望今后没有政法民警站在我今天站的被告席上。”

  自称在55岁生日两天后接受审判的文强说,自己没经受住各种复杂条件的考验,对不起党多年来的培养,对不起领导和同事,更对不起妻子、儿子、兄弟和家人,将以真诚接受判决,体现自己的“无比感谢之情”。

  他对法官、法警、依法办案的检察官、公安干警等致以感谢,包括“知名、不知名的各位人士,哪怕有些人在特殊情况下说过一些违心的话”,他还对自己的律师致以特别的感谢。

  在陈词的最后,这位曾在公安战线声名远扬的被告人祝福重庆的民主、法制建设越来越好。

  文强的陈词让人联想到2001年4月,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张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在重庆宣判,9年多后,当年因为抓获张君而名满全国的文强在同一个法庭接受审判。

  而当年“张君案”中的书记员么宁,如今则领衔担当“文强案”的公诉人。她在谈论本案的警示意义时表示,经过5天的庭审,被告人文强等人的58笔罪行已经清晰地展示在法庭面前。

  她说,当文强他们为人民办好事时,群众给了他们充分的肯定。同样,当他们以身试法时,不管他们多么位高权重,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此案将警醒所有的公职人员,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我们希望以此案为鉴,警钟长鸣!”

  本报重庆4月13日电  本报记者 田文生 郑琳 庄庆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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