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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认定文强所收画作为仿品 下午3点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4日09:31  华龙网
法庭认定文强所收画作为仿品下午3点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重庆市五中院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4月14日9:16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张春霞、陈丹) 2010年4月14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继续开庭审理。经过庭审质证,法庭最终采信了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关于“青绿山水”图为一般仿品的鉴定结论。 

  在文强案第一次庭审期间,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并当庭举示了依法委托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聘请的文物专家所作的价格鉴定结论。对此,文强、赵利明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休庭后,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 

  当庭质证后,法庭认为,国家文物局是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其下设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所作的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应予采信。故对指控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事实不予认定。 

  上午9时14分,该证据质证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在休庭评议后,于今日下午3时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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