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同案5名被告人中,仅文强被判死刑,其余4人分获8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乍一听到文强的死刑判决,共同受审的文妻周晓亚突然痛哭失声、倒地不起,后被法警架出了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的文强大姐也一直大哭不止。文强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
视频:重庆原司法局长文强涉黑一审获死刑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审判现场]
听到判死文强表情平静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先后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内的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1万余元。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约女大学生巫某到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和一会所吃饭、唱歌,授意他人劝该女大量饮酒后,将其带至一宾馆,不顾该女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审判长王立新当庭宣判: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听到被判死刑后,表情平静,但表示要上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三金刚”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黄代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认定赵利明因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认定陈涛因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审判长判后释法]
文强何以获判死刑?
昨天下午,文强案一审宣判刚刚结束,该案审判长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立新,就对该案的最受关注的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王立新介绍,我国《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受贿数额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
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认定文强“黑保护伞”的理由
根据《刑法》就本案而言,文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在重庆市公安局及下属各部门长期担任要职,肩负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具有丰富的执法办案经验。他们在与王天伦、岳宁、马当、王小军、龚刚模、谢才萍等人持续交往中,特别是大肆收受这些人的财物的过程中,对这些人长期从事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容留吸毒、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明知。在此情况下,仍然收受其钱财,放弃法定查禁职责,甚至实施具体的包庇行为,构成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些情况均体现了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典型特征。
文强受贿数额为什么少了400余万元?
经审理查明认定,文强受贿数额为1211万余元,对414万余元不予认定。不认定的数额由三部分组成:起诉指控文强收受赵利明价值364万余元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陈涛的40万元和罗某的10万元。
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青山绿水”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关于文强收受罗某10万元的指控。经审理查明,罗某的请托事项不在文强职权范围之内,文强为罗某谋取利益,只能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应属斡旋受贿性质,并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文强为此实施了斡旋行为,故法庭未予认定。
文妻为啥才判8年刑
周晓亚虽然受贿数额达449万余元,但其受贿是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待,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量刑时,予以减轻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也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庭审直击]
“文二哥”步履蹒跚搀上法庭
昨天上午8时许,押运文强的警车进入法院。此时,距离开庭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门前,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和市民数百人聚集。拿到旁听证的媒体记者,通过法院侧门经过严格安检后,方能进入庭审现场。
但进场后的记者发现。近200个座位的旁听席,只有三分之一的座位上有人。
9点整,文强准时被押入法庭,还是穿着第一次庭审时的那件黑灰色休闲夹克衫,拖着沉重步伐,在一名男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挪进法庭,看起来面容明显憔悴,右腿有些瘸。
其妻周晓亚和其他3名被告人紧跟其后走进法庭。或许是看到亲人,排在第三位的黄代强向旁听席上挥手,但被民警及时制止。
“青绿山水”画果然是赝品
庭审正式开始,法庭首先宣读了一份由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原来在第一次庭审休庭后,合议庭最终还是采纳了文强极其辩护律师要求重新鉴定画作真伪的申请,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
重新鉴定的鉴定报告上明确记载着国家文物局对此画的鉴定内容:此画上款“静庵先生”,笔墨粗俗,款字浮弱,经鉴定为一般仿品。
也就是说,由重庆检方指控的文强收受价值为364万余元的张大千真迹《青绿山水画》,的确是一件赝品,而且连“高仿”都算不上,不过是一幅“一般仿品”。
重庆市民高呼“罪有应得”
昨天上午,众多市民一大早就聚集到重庆市第五中院的门前,他们称几天前就知道了文强要接受一审宣判的消息。而来自国内数十家媒体也再次来到了五中院旁听,但法庭内已没有了开庭当日座无虚席的场面。
昨天下午5点钟左右,文强被判处死刑后,当载着文强的警车驶离法院时,一直在场外等候消息的群众们立即热烈鼓掌,振臂高呼。有的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牌子,上面写着“罪有应得”。还有市民称文强作恶多端,多行不义必自毖。更有一位老人兴奋的当场提高嗓门,唱起了“社会主义好”,他称希望重庆打黑除恶能够继续下去,这样老百姓才能生活的更安心和更放心。
文强大姐:卖了房也要上诉
在等待律师的时间里,文强的大姐说,去年11月她到北京与杨矿生见面,达成了代理协议。如今文强一审被判死刑。作为大姐,她表示还要继续上诉,并且准备把房子卖掉来帮助弟弟。据文强代理律师之一、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铭介绍,对于律师和家属而言,这个结果“十分意外”。杨矿生也表示,次日将与文强再协商关于上诉的问题。
本版稿件由《金陵晚报》、《信息时报》供稿(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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