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一些小贩占道经营会遭到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罚或驱赶。而在同样的地方,一栋三层楼的“违法建筑”却十年时间拆除不了。
记者调查发现,这栋“违法建筑”是花桥街道办事处兴建的,早在1999年,它就被武汉中院撤销了规划施工许可证。然而这栋“违法建筑”不仅建了起来,而且变成了街道干部的福利住房。
据了解,1996年,江岸区花桥街办事处专门向有关部门打报告,要求在蔡家田小区的这块380平方米空地上建一栋房子,用作环卫工人工具存放处和工人宿舍楼。
然而,这栋住宅楼建成以后,环卫工人一天也没有住过,里面住的都是花桥街办事处的干部和职工。
说它是“最牛的违法建筑”,一是因为街道办在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之前,就取得了规划局下发的施工许可证;二是街道办在庭审期间,仍然进行施工;三是法院判决之后,不仅没有停止施工,反而不断有人进行装修,之后是街道办干部陆续入住。
图为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蔡家田小区B区89栋前绿地旁的三层“违法建筑”(前右,4月8日摄)。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