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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交通违法行为代码部分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9日08:22  内蒙古晨报

  本报讯(记者 武艺 通讯员 张辉)昨日,记者从呼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了解到,为了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已做调整,敬请市民注意。

  据了解,提高记分分值的违法行为代码14条,分别是1115: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134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34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分别罚款200元。171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元。1243: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4311: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的、4701: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4702: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4703: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的,分别罚款200元。5701: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570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570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5704: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5705: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分别罚款2000元,直接记扣12分。新增加的违法行为代码4条:1622: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4608: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分别罚款200元。560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500元。6017: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它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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