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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二次地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00:00  兰州晚报

  自任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卫良等6名官员被双规后,已有5人被批捕,1人被停职在家静等审查结果。消息人士透露,卫良涉案金额大约150万。案发缘于医药企业的举报。据了解,卫良出事可能与疫苗造假案有关。此前,江苏延申、河北福尔21.58万人份问题狂犬疫苗曝光的同时,卫良被捕。虽然5人已被批捕,但“针对药监部门的调查仍在继续”。消息人士估测,也许还会有人涉案。此次药监部门的调查,被业内人士喻为郑筱萸之后第二次地震。

  药监系统受贿案

  消息人士透露,自去年12月,卫良被双规以来,国家药监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孔繁忠,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祁自柏、白坚石、陈继廷等5人也先后被双规。

  截至目前,包括卫良在内的5人已因受贿批捕。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的其中一人未被批捕,被要求停职在家等待调查、处理结果。

  卫良,北京人。“人很好,很低调,和我们一部分人一样,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一位熟悉卫良的人说。

  卫良被双规前,在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任职调研员,级别相当于处长。在这个职位之前,卫良曾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任职,出任助理调研员。

  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主要负责组织拟订生物制品的国家标准及研究指导原则;承担生物制品的注册工作;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生物制品主要包括疫苗、血液制剂、诊断用品、培养基等,其中直接和人体相关的只有疫苗和血液制品。

  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则担负着所有药物的使用安全,也就是说包括对所有药品安全性的检验检测和监督。

  “卫良出事,是因为医药企业的举报。”据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介绍,卫良在之后的这几年中,工作大部分接触的是与疫苗、血液制品有关的企业及事项。而这家举报他的医药企业,则是一家涉及生物制品的问题企业。

  “卫良被举报双规后,这场调查真正拉开了帷幕。”知情人士称,随后,包括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的祁自柏、白坚石、陈继廷3人,及其他处室的2人,先后被双规、批捕、停职。

  祁自柏系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病毒二室副主任,白坚石为血液制品室副主任,陈继廷为血液制品室检验人员。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并未显示出这5人出事系同一件事情。但其他人的受贿金额远低于卫良的受贿额,其中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一人士的受贿额是8万元左右。

  “现在调查还没结束,可能还有人存在问题吧。”卫生系统人士透露。

  据消息人士透露,卫良的涉案金额在150万左右。当年郑筱萸涉案649万元。

  2007年,随着郑筱萸的落马,及药监局一系列改革的推出,药监系统被喻为“进入后郑筱萸时代,阳光化的开始”。不过,业内熟悉情况的人士表示,此次药监系统多人涉案,说明权力寻租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地解决。

  后郑筱萸时代

  郑筱萸时代是中国药监系统集权的巅峰时期。当时郑筱萸提出“地标转国标”,即地方可批准的药品批号必须上升到国家药监局批准。

  之外就是GMP认证,即药厂的整个企业标准认证,使得制药企业的软、硬件投入达到2000万。该认证系统的实施,使7000-8000家大中小型制药企业,迅速减少到了3000多家。发证单位仍是药监局。

  这两个方式,也使得国家药监局权力更加集中。集权往往预示着腐败的滋生,郑筱萸也因此落马。

  “郑筱萸时代就是太过放任自己手中的权力,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之后被揭发部分药厂虚报药品资料,其中六种是假药。”医药策划专家张继明介绍说。

  郑筱萸时代,医药监管失效的现状使得整个医药市场混乱不堪。伴随着一系列关乎公众生命安全的重大医药事故的便是药监官员的相继落马,2005年7月8日,郑被免职仅半月余,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及妻子付玉清因涉嫌受贿被刑拘;2005年11月,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刘玉辉与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先后被捕;200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被立案调查;2006年12月22日,已退休一年多的郑筱萸及其妻儿正式被立案调查。

  2007年,随着郑筱萸案的终结,药监系统当时的彻查风暴逐渐画上句号。

  而事隔将近4年,药监系统的调查再次悄无声息地展开。

  “目前药监系统爆出的没有高官,至少说明后郑筱萸时代,在权力约束方面还是有所改观。”一位检察系统人士说,后郑筱萸时代,需要完善的应该是加强某些关键环节官员的监管。如卫良等人就处在这些关键的位置上。

  据医药行业资深律师冯云介绍,药品注册司和安全监管司这两个司基本上控制了药品从生产到市场销售和安全使用的各个环节,制药企业不论是研发产品还是仿制药品的生产,必须获得药监局的药品准用批号。通常制药企业为这个批号付出的各种公开费用是200多万,周期为2到3年。为了使批号审批能够通过,或提早拿到批号,药品提前上市,制药企业的收益将扩大化。

  “如果缩短周期,减少或降低药品的审批过程中对药品生化、理化等检测宽度,就会存在药品安全问题。”冯云说。

  据《北京青年报》

  新闻回顾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

  郑筱萸的“罪”与“罚”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2007年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筱萸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并于5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筱萸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郑筱萸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一、二审认定的案件事实。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被告人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先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经抽查发现,郑筱萸的玩忽职守行为,致使许多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被告人郑筱萸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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