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及其部门不能自行增减计划项目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余洋 穗府研)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庆良昨天下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该办法是广州市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正式项目,采用废旧立新方式,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项目管理及加强服务与保障等方面做出了修订。
其中对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确定程序的最重大修改是将原规定的由市政府审定,修改为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明确规定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年度市重点建设计划草案的责任,在市人大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后,对项目计划的增加或减少,同样需要由市人大批准,市政府及其部门不能自行增减计划项目。
会议强调,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对原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推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