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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检察官今年起须申报个人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02:4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周艳涛 通讯员 岳红革) 从今年起,西安市检察院推出一项新举措,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内容都将列入领导干部(科级以上)向纪检监察部门申报的内容。

  近日,在西安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上,西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韩越说,从今年开始,西安市检察院的领导干部(科级以上)要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如实申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据了解,检察官的此项申报工作预计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在此之后,申报工作将形成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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