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张花显 秦海伟
今报郑州讯 丢钱—捡钱—分钱—抢劫,这种俗称“丢垛子”的抢劫方式如今升级了,作案者直接把目标锁定为到银行办业务的市民。昨天,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升级版“丢垛子”抢劫案。
2008年11月12日上午9时,郑州市航海东路一银行,市民李女士存钱后出来,走到航海东路与第七大街交叉口附近时,一名骑车男子在她前面“丢了”一个红色包。随后,从李女士后面赶过来一名男子,迅速将包捡起,神秘地对李女士说捡到了钱。这时,又过来一名男子,拉着李女士到路边僻静处分钱。
结果可想而知,钱没有分到,李女士的银行卡也被这伙人搜走,并被威逼说出密码,取走2500元。
2008年12月初,作案者杨某等3人被警方抓获。昨天,郑州市高新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某等人有期徒刑4年至5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