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民办高校违规招生可网上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07:11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随着高考的临近,省教育厅昨日就做好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发出通知,明确相关学校不得使用“保证全部录取”、“保证全部安排工作”等承诺性语言进行招生宣传。从今年开始,将把经备案的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和简章在省教育厅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削减或者停止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通知明确规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一律纳入统一考试招生体制内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普通高校擅自改变办学层次或缩写学校名称,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专升本”“3+1”“2+2”等模糊、误导性招生宣传。

  相关招生广告与简章必须到省教育厅备案,未经备案的招生广告和简章,一律不得发布。学校法人对招生广告和简章内容负责。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载明广告备案文号、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和简章,近期将陆续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学生和家长可上网查询。如果发现民办高校存在违规招生现象,可在网站的“监督投诉”“网上信访”栏目进行反映。招生广告和简章中不得使用“保证全部录取”、“保证全部安排工作”等承诺性语言;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不得以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更不得出现贬低其他学校的用语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不得聘用临时人员进行招生工作,严格禁止代课教师或组织在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招生活动。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