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讯(记者崔滨通讯员于旭荣)省城油价的上涨,或将带动出租车运价的上调。19日,济南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新的《济南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油、气价格联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当油价涨幅达到启动点后,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将相应上调。
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根据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涨跌幅度,省城主管部门可采取加收或取消燃油附加费,调整起租价、车公里单价的方式,对出租车运费进行调整。
根据《办法》规定,以前次加收或取消燃油附加费或调整运价时的油、气价格为基期价格,当93号汽油价格升降幅度达到10%或天然气价格升降幅度为15%时,达到运价和油、气价格联动的启动点,届时市物价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或加收、取消燃油附加费。
《办法》还规定,调整后燃油附加费执行时限最低一个月,调整起租价或车公里单价执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如一次油价调整幅度未达到联动启动点,则在下一次调价时累计计算。
据了解,2006年,市物价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曾联合下发《关于济南市实行出租车运油价格联动的通知》(济价费字【2006】79号),对省城出租车行业实行运油价格联动机制,即出租车租价随成品油价格调整而调整,根据这一机制,出租车运费实行调整已无需听证。
14日凌晨,省城93号汽油每升上涨了0.25元,达到了6.57元/升,对比省城出租车2006年7月10日加收0.5元燃油附加费时,93号汽油4.93元/升的价格基准点,近4年间省城油价上涨了1.64元,涨幅达33%,超过了《办法》中10%的升降幅度;而2006年时车用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60元,截至目前,省城车用天然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3.64元,上涨了1.04元,涨幅达40%,也超过了《办法》中15%的升降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