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雨超 通讯员 宋德利)18日,借冒他人名义办理贷款68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刘继彪被押解回呼和浩特。呼和浩特乘警支队正在与上网单位联系办理移交事宜。
据了解,4月12日,乌海西至天津1134次列车运行至包头东至呼和浩特区间,乘警长段瑞卿带领乘警在车厢开展工作时,在9号车厢11号中铺抓获网上在逃人员刘继彪,他持有五原至呼和浩特车票。
经查,2002年至2004年,犯罪嫌疑人刘继彪在五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己及借冒他人名义办理贷款35笔,合计金额683940元。后刘继彪被五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上网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