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蔡学伟龚凡通讯员林福星李娥) 21岁的福州某大学大一学生佘某木,在莆田城区一ATM机上进行转账时,发现机内已有一张银行卡,财迷心窍的他将卡内9800元转到自己的卡上。记者昨日获悉,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佘某木提起公诉。
据了解,佘某木是莆田秀屿区南日镇人,去年9月10日,他和二姐佘某花一起来到某银行一楼,准备在ATM机上转账。
当他发现ATM机内还有一张其他人的银行卡时,就问旁边的银行工作人员怎么操作转账。随后,佘某木就把别人卡中的9800元转入自己的卡内,并将此卡也一起带到福州。
当天下午,佘某木接到丢失银行卡的吴某程的电话,佘某木当即承认了,并同意将钱转回还给吴某程。可是等了两个多月,却不见佘某木还钱,吴某程只好向警方报案。据佘某木向警方解释,当天下午,他原想把钱还掉,谁知银行关门了,他只得用短信把情况告知吴某程。第二天,佘某木通过ATM机将钱转到吴某程新发的银行卡号上,同时还拿了交易单据。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谁知两个月后,他却发现转账不成功,9800元仍存在自己的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