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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少年 因“不痛快”再度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09:50  生活新报

  本报讯 记者 赵勇

  未成年人李某,2009年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然而这个莽撞少年在缓刑期间不思悔改,再度实施抢劫。

  3月17日23时,家住昆明市正义路五花坊的佘娜(化名)正要迈进家门口的楼道,突然一个冰凉的金属顶在了她的背上,“莫出声,快点拿钱出来。”佘娜吓了一跳,战战兢兢扭过头去发现,一个人高马大的黄发小伙正拿着一把刀对着自己。“只要不伤人,我钱包里的钱都可以给你”佘娜边慌忙说话边将包中1150元现金递给对方。事后,缓过神来的佘女士赶忙报了警。3月27日,民警再次接到1名夜行年轻女子在家门口遭劫,130元现金被抢。据受害人反映,嫌疑人身高在180厘米左右,满头黄发,穿一件深色夹克。通过调阅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录像,警方确定这两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

  4月3日15时许,人民中路上一名黄发少年进入巡防队员视野,通过受害人辨认,这名黄发少年正是犯罪嫌疑人,民警迅速出动将其带回派出所。经调查,嫌疑人李某,17岁,家住盘龙区,两起案件均是他所为。李某交代,前不久女友跟他闹矛盾,他心里很不痛快,加之手头紧便起了歹念。据介绍,去年1月李某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然而他在缓刑期间再度作案。目前,李某因涉嫌抢劫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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