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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中小学校管理 开关门时间须向社会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10:09  台海网

  记者19日获悉,福建省教育厅下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明确上学、放学及学校开、关门时间,告知家长并向社会公示。通知还要求各地推广福州市校外午托管理的做法,完善社会家政午托管理服务。

  通知要求,中小学要严格学校作息时间管理,实施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学校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制订科学的作息时间;明确上学、放学及学校开、关门时间,告知家长并向社会公示;要加强门卫管理,做好学生出入引导和有关人员进出登记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体育场所的学校,要明确开放和离校时间,加强对进校锻炼人员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家长要按规定时间安排子女到校和离校。

  通知强调,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学校开门前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允许其提早进入校园,要指定专门地点对学生进行集中管理,并安排专门人员值班监管;放学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离校的学生,学校应安排其在校活动,指定专人管理,直至其安全离校。

  通知还要求对于开展校内寄午膳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加强午托管理,确保午托期间的学生安全;对不具备午托条件的学校,学生午餐后确需提早到校的,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后,可允许学生中午提早到校,由学校安排人员在校值班管理。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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