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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的那些“猫腻”(交易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10:30  山西新闻网_三晋都市报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如今高涨的房价,让不少人将目光转向二手房市场。房屋中介以其丰富的信息资源,多样化的服务手段,为买房者提供了便捷的咨询、交易服务,推动了二手房市场的活跃。但随着行业的发展,各方面的问题也日渐暴露。近来,记者对太原多家房屋中介采访发现,一些中介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猫腻”坑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对二手房交易“潜规则”当警醒。

  看房始就下套

  [手段:假信息充“大”、好房源诱骗等]

  不管你何时去、到哪家,太原大大小小的房屋中介公司的墙面上都无一例外地张贴着蔚为壮观的售房信息。手写的,就像不断有人更新的公共信息栏,总是给你错觉:这家中介相当不错。

  其实,买房者只要多走几家,就会发现一个问题:同房源信息在不同中介公司登记着。目前,很多中介公司就是到网上、报纸上或者其他中介公司抄录售房信息,尽管这样做并不能得到售房者的联系方式,但想赚个吆喝绰绰有余。即使恰有前来看房的人,中介公司随便拨一个号码,然后说房主联系不上便能应付。

  当然,也会有一些真实房源。记者暗访了太原并州路上的一些房屋中介,每每问到房子的情况,都会听到类似的回答:“这套房子不错,上午还有人来看过这套房子”,“房价是房主定的,要不我领你看看房”,“成交的时候,我们肯定会让您和房东见面的,放心吧”……

  真的可以放心吗?小陈就是被中介推荐的价值50万元的一套100平方米住房所吸引。可当他相中后的第二天,房子便被别人抢先买下了。房子算是看了,看房费肯定拿不回来,这时要么选择继续看下去,直到满意为止,要么换一家中介公司。

  如今,一些规模较大的房屋中介已取消了看房费用,甚至可以免费搭车载你看房。但对于更多的小中介所而言,赚钱就是无数个100元的积累。有些中介公司还会通过调低卖主提供的售价,以诱看房者;或者售价不变,将房子的面积扩大等手段让买房者先与中介产生“难与割舍”的经济联系。

  交易中吃差价

  [手段:严守房主信息、抬高交易房价]

  一般情况下,房屋中介公司应该通过一些服务收费达到盈利。比如,房屋买卖代理收费、信息费等。但随着房价的飙升,房屋在买卖过程中,存在着巨大利差,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炒房是公开的秘密,通过压低卖价提高买价,一套有增值潜力的房子在预先购买后,转手即可获得暴利。

  严防死守房主信息,是中介惯用的手段。记者以一名购房者进行采访时,这样与业务员对话:“我给你中介费用,你能不能给我房主电话。”“大哥,我们中介公司拼得就是房主信息,怎么能给你。”“那我再抬抬价。”“不行,我在老板那儿,还押着2万元。一旦让公司知道,就全扣了。”

  控制了房主的信息,也就隐蔽了住房的真实价格。吃差价,自然也就成了各家中介谋取利益的方式。有些规模比较小的中介公司由于自身资金有限,在收购市民的二手房时,先交付一些押金给房主,然后寻找下家,并以房产中介公司自己的存量房名义加价出售。

  一些中介为了不让买卖双方见面,通常会煞有介事地向购房者表达好意,“50万元不算贵,要不我给你开45万元发票,就可以少交5万元的税。”真实的原因是“上家”给他45万元售价,他给“下家”的凭证怎么可能是50万元。瞒了“上家”骗“下家”,净赚5万元还讨了个人情。

  伪造买卖合同赚取差价是做差价的另一种方式,中介让买卖双方把各自的私章留下,然后分别给双方签订合同,往往买卖双方拿到的合同不是同一份合同,为了避免发生露底,所有的房产手续都是由中介公司全部包办。

  合同上做手脚

  [手段:交纳意向金、找理由推脱等]

  今年3月,小冯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看上一套房子,看中之后决定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并交付3万元意向金。中介公司表示“交纳意向金,我们就不向其他人推荐了”。同时,中介公司答应3日之内与房主见面。谁知一拖就是半个月,中介一直以房主不在或联系不上为由推托。实在是因为想要这套住房,小冯才强忍没有提出退款的要求。

  又半个月过去了,小冯急了,要求中介公司赔偿。可中介公司解释:“3万元是意向金,又不是定金。咱们签订的只是意向协议,我们确实联系不上房主。你想退,随时可以给你。”就这样小冯的3万元被中介公司占用了1个月。他告诉记者,“我也私下细细打听了情况,其实中介就没有诚意卖房给我。他们还与其他人签订了协议,也是收取意向金,只是不知道他们用这些钱做了什么。”

  目前,太原市采用《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同时要求买方单方面在协议书上签字的现象不在少数。与小冯签订协议的中介公司有些不一样,还有一些公司一旦收到该笔费用后,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这样一来,中介公司会在卖方不知已收取意向金的情况下,与他们“侃价”,收取差价。此时,中介即使交易不成,也可以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意向金,可谓旱涝保收。

  此外,中介公司在接受卖房者委托时,也出现过这样的现象:拿到了该套房屋的产权证,刻意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擅自将面积扩大,而对房屋是否已有产权证、是否还存在共有人、房屋的必要居住使用条件等情况并不告知购房者,常常造成买卖方因发生诸多分歧而不能按期签约。而中介公司则会索取违约金,要求买方承担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交易提示

  一、必须查看你选择的房屋中介是否三证齐全,是否拥有建设部门的资质认定证,因为具有资质认定证本身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一些义务。中介公司为了赚取自己的服务费往往会隐瞒房屋的一些真实情况,二手房与新建房一样需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因此交易中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是同一个人、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等。

  二、在双证齐全的前提下还要注意房屋的种类,比如说是住宅还是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房屋的种类不同在过户时所要交的契费的差异很大。定协议时最好要求与买主直接碰面,避免中介没协调好与上家的关系,延误购房时间;如果不能与买主见面,则要在协议中明确中介公司的违约责任,买主一定注意咬文嚼字。

  本报记者岳晋峰 实习生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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